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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上三次土地改革是什么(中国近代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近代造成农民贫穷和农业生产落后的总根源。

解放前,永嘉农村大多数土地被地主占有,广大贫雇农则少地或完全无地。根据土地改革(简称土改)前的调查,占农村总户数2.28%的地主,占有农村11.27%的土地,户均占地17.46亩;而占农村总户数59.77%的贫雇农,仅占有农村27.60%的土地,户均仅1.63亩。

彻底改革封建土地制度,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需要,是广大农民最迫切、最根本的要求。

1949年9月,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提出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土改的准备工作。1950年2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4月12日,中共温州地委发出《关于土地改革准备工作的计划》,对调查内容、建立组织、工作步骤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指示。在此前后,按照上级要求,中共永嘉县委为开展土改进行了各项充分的准备。

首先是调查研究。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县委积极组织力量,对全县的土地状况、阶级关系、租佃关系、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等都作了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全县11个区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地区:一种是沿海平原地区,包括三溪、梧埏、永强3个区及永中、瞿溪2个直属镇。

这类地区的特点是:地主经营工商业和工商业者出租土地的较多,雇工数量很大;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中有不少人占有并出租一小部分土地;农民中有永佃权(即承租土地的使用权)的较普遍;公田公地(慈善田、学田、祭祠田、族田等)较多;个别地区大佃农使用土地的数量较大。另一种是山区和其他地区,包括罗浮、沙头、溪口、碧莲、枫林、渠口、藤桥、永临8个区。这类地区的特点是:工商业不发达,地主兼工商业者较少;土地占有比平原地区集中,但使用较分散,大佃农仅是个别的。由于山多田少,大部分农民依靠经营山货为生,而山地的占有者大多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占有很少。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永嘉县还开展了划乡建乡、整理土地的工作。1950年1月,省委发出《关于划乡建乡工作指示》,要求乡级政权范围必须划小。5月5日,县委研究决定,将全县54个乡镇划为85个乡镇。之后,全县普遍进行划乡建乡的工作。在划乡建乡中,各乡镇均召开代表会议,有的还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1950年6月发布的《整理土地暂行办法》的要求,全县又进行整理土地的工作。在整理原有的田粮赋册、图照材料的基础上,发动农民按照原有的土地登记材料,进行核对和丈量,并归户造册。经过土地整理,查清了大量隐瞒的土地,为土改提供较为准确的土地数字。

其次是训练干部。为在组织上做好土改的准备,省委决定,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须事先经过训练。省、地、县三级党委分工负责训练干部,省委党校负责训练县、区领导骨干和土改工作队长,地委干部学校负责训练区委委员一级干部和土改工作队员,县委负责训练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省委土改训练班第一期于1950年5月开始,地委、县委从8月至10月,也进行了大规模的训练干部工作。仅1950年冬季,县委就先后组织培训4次,共培训土改骨干422人,选送去地委培训125人,选送去省委培训45人。经过培训,受训干部在政策水平和思想作风方面都有显著提高。

第三是典型试验。土地改革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必须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有了可靠法律依据。8月14日,县委成立土改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县的土改工作,魏俊哲、刘志良、郑中卿、郭明远、李云河为指挥部成员。在随后召开的中共永嘉县第一次代表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廖义融传达了上级关于土改工作的精神,并就永嘉县土改工作专题作了报告。10月13日,县委派出4个土改工作队,分赴古庙、罗浮、雄溪(今属温州市瓯海区)、梧埏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

根据省委小心谨慎,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和省土改试点乡经验,永嘉县土改试点主要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教育。土改工作队进入试点乡后,坚持群众路线,召开斗争大会和开展诉苦教育,发动群众揭露地主阶级的罪恶,帮助贫苦农民认清地主的发家史和农民的血汗史以及解放后农民地位的变化,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吸收农民积极分子和各方面代表人物建立和健全农民协会,使之成为土改中有权决定没收和分配土地财产的合法执行组织。土改工作队先后召开群众大会、贫雇农大会、农民代表大会等各种会议,宣传《土地改革法》和进行土改的正义性和必要性,逐条逐句地向农民解释《土地改革法》。同时,对小土地出租者、富农和地主等各个阶层也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讲明政策,以使人人遵守并拥护土改法令。

二是划分阶级。为做好此一工作,土改工作队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有关精神,组织召开乡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布置划分阶级成分的任务,然后以村为单位召开农民协会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贯彻乡农民协会精神,讨论和划分阶级成分。先是划出地主成分,县委要求工作队采取团结教育的方针,教育干部群众坚定立场,既不漏划地主,也要防止错划。

在划分阶级成分大会上,农民积极分子上台向地主展开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和批斗、算账,迫使地主承认剥削压迫事实并低头认罪,然后张榜公布。接着评富农与小土地出租者的成分,对于富农,县委要求工作队严格掌握,主要批评富农的非法剥削和虐待雇工等问题,不要一般地反对剥削;要肯定富农自己参加劳动生产是好的,与地主封建剥削是有区别的。对富农的界定,严格按照剥削收入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25%的标准,防止把富裕中农划为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在农民协会中自报公议划分成分,最后上报乡和土改工作队队部批准予以张榜公布。

三是没收征收。依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房屋、粮食,命令地主交出所有的田契、借据、租簿等;征收富农的带有封建剥削的出租土地,保护其自耕和雇工耕种的土地及其他一切财产;征收祠堂、庙宇、学校、团体以及工商业者在农村中的土地。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由农民协会接收保管。

四是分配果实。分配工作的一般步骤和原则是:以村为单位召开大会,公布没收征收土地财产数,讲明分配的原则与方法。全乡统一分配标准,将征收、没收的土地、财产,按照土地等级,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教育干部、积极分子模范带头,着重团结互让、充分协商,尽量使分配合理。各村均成立分配委员会,制订分配原则,采取先让后分、自报公议,最后由分配委员会审查批准分配方案。租地原耕农民、鳏寡孤独除应分土地外适当照顾。对家庭困难的手工业工人、小商贩等非农业人口,划出土地,由他们自己讨论决定分配。

五是总结经验,组织生产。完成土地分配后,各土改工作队立即组织总结经验,反复向乡村干部宣传土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生产,要做好生产与土改两大任务,并规定村长领导生产,农会领导土改。同时,还积极组织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大修水利和积肥,努力发展生产。

通过试点,基本掌握了农村土改的一般性规律,积累了领导土改的经验,为土改的全面展开打下了基础。

土地改革的展开和确权发证的完成

1950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指示和浙江在土改准备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决定将土改转入全面展开阶段,工作方针由小心谨慎,稳步前进改为放手发动群众,大胆展开运动。根据各区工作基础条件,中共永嘉县委决定分批开展土地改革,先从基础较好的平原区乡开始,后突破边缘山区。全县145个乡镇,主要分为三批进行。

第一批从1951年1月至2月,进行土改的主要有三溪、梧埏、罗浮、永强区的大部分乡镇,共计37个乡镇。这些区乡村落集中,群众基础较好,又无土匪干扰,因此土改进行得非常顺利,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就基本完成土改任务。

第二批从1951年2月至4月,进行土改的主要有渠口、枫林、永临、藤桥、沙头区的大部分乡镇,共计78个乡镇。由于从刚刚结束土改的平原地区37个乡镇取得经验,这78个乡镇的土改目的明确,发动群众迅速,方法步骤得当,大大提高了土改的工作效率,也于4月中旬基本完成土改任务。

第三批于1951年4月20日展开,参加土改的主要有碧莲、溪口区的15个乡镇。

在全省大部分农村基本完成土地分配时,省委、省政府对检查土改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并就其目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作了明确指示。1951年7月,省委派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吴植椽带领工作团320人来到温州,并在永嘉县的4个区、24个乡进行了检查土改的典型试验。经过检查,认为永嘉土改试验搞得较好,充分地发动了群众,贯彻了上级的方针政策。8月7日,县委制定《关于今后检查结束土改工作的计划》,决定以罗浮、三溪、永强、梧埏4个区为检查土改工作的中心。

8月15日,县委召开土改会师大会后,即派工作队开展检查土改等工作,主要是查群众是否充分发动、有否错划阶级成分等。检查中发现土改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乡村存在和平土改倾向,对不法反动地主镇压、打击不力,地主阶级的威风没有彻底打垮。二是有的地方出现假土改和夹生饭现象,干部包办代替,人民群众没有真正地当家作主。三是极少数干部自私自利思想严重,存在多分果实甚至贪污果实,错划成分,乱打、乱抓甚至乱杀人的严重错误。四是土改工作中部分干部掌握政策不严,出现干部在斗争大会上打人、罚跪等错误行为,有些村甚至让地主戴高帽、挂牌子游街。五是有些村基层组织不纯、新老干部不团结等。

县委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补课、纠正,予以妥善解决。至1951年12月底,除碧莲、溪口区有15个乡外,永嘉土地改革和复查工作基本结束。经复查核实,全县划定地主2183户、富农736户、中农33463户、贫农54,957户、雇农2197户,其他2060户。共没收和征收土地28,255.8亩、耕牛3583头、主要农具99710件、多余房屋33593间、多余粮食54.5万公斤。有1974户雇农、2197户贫农和8588户中农分到土地改革胜利果实。

在检查结束土改的同时,还开展了整籍发证工作。至1951年8月,全县大部分乡、村均已分别建立整籍发证委员会和发证小组。1952年4月4日,县委发出《关于整籍发证工作的意见》,对整籍发证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其基本内容是:(1)发动群众自报登记。(2)查清地房产,整理填写清册。(3)填证发证,焚毁旧契。随后,县、区政府遵照《意见》要求,根据各乡镇土改后各户土地占有情况,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从法律上承认农民分得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至5月底,全县有119个乡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有16万户农民得到土地证。通过整籍,弄清土地面积,全县增加土地239,306亩,增加产量2853万公斤。

全县在土改工作中,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土改中保护富农经济,防止侵犯工商业,只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以及在农村的多余房屋等五大财产,对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和其他财产不予没收,并同样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使他们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对地主分子实行区别对待,团结地主中的开明绅士,着重打击少数恶霸地主。与过去老解放区的土改不同,对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不予征收,采取保护富农经济的政策。同时注意处理好众田,只征收三代以上众田,三代以内小众田不征收,按份额分入众内各户。这些政策不但促进了工商业的恢复,也使富农能安心生产,而且有利于团结稳定中农。

土地改革后农村的新气象

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为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土地改革后的永嘉农村,在政治上、经济上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根本改变了农村面貌,各个方面都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土地改革摧毁了封建势力在农村的长期统治,农民翻身作了主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农民群众认清了实行土地改革是理直气壮地从地主手中要回自己的土地,是从几千年来被地主阶级踏在脚底下的悲惨境遇中翻过身来,成为农村的主人。广大穷苦农民团结起来,对地主展开正义的说理斗争,控诉地主阶级长期以来剥削压榨农民的恶行,依法惩办了有血债的地主恶霸。在土地改革中,乡村基层组织经受了斗争实践的考验,不断发展壮大。至1951年,全县建立了52个乡农会、508个村农会,会员达8万多人。

同时,还建立了民兵、妇女、青年团、儿童团等群众组织,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与地主阶级斗争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农民积极分子,大批被选拔为基层政权的领导和骨干,农民群众真正成了农村人民政权的支柱。他们积极参加农村的各项民主改革和政治斗争,许多青壮年农民参加民兵组织,站岗放哨,管制地主,保卫土地改革的胜利成果。

土地改革消灭了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在土地改革中,通过没收征收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使绝大多数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土地及其他必要的生产资料。全县贫雇农占有的土地由原来的27.60%上升到46.26%,中农占有的土地由原来的44.83%上升到45.84%,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由原来的13.49%下降到3.96%。

通过土地改革,真正做到了耕者有其田,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在劳动发家,爱国增产的口号鼓舞下,积极开垦荒地,大搞兴修水利,积肥治虫,改良土壤等农田基本建设,实行深耕细作,改进生产技术,及时地与各种自然灾害进行斗争,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与发展。广大农村妇女也从封建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意气风发地参加生产劳动和各项社会活动。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锣鼓声中,沙头、碧莲、渠口等区有270对翻身男女青年自主结婚,女方不坐花轿,以耕牛农具作嫁妆,结婚当日新郎下田垟、新娘下厨房,开展合作增产竞赛。双岭乡畔垟村和芦田村农民踏雪破冰开新渠、烧焦坭灰、捻河泥、培育春花。

土地改革运动摧毁了封建地主阶级对文化教育的垄断,大大地促进了农村文化的发展。土地改革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日益迫切,出现了农民踊跃学习文化的热潮,冬学、农校遍及各地。至1951年4月,全县有冬学3294所、学员2万名左右。农村普遍办起了黑板报、文化室、读报组,农民订阅报纸的人数大量增加。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扫除了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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