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市监处罚〔2022〕0289号:2022年6月9日,我局接到青岛市广告监测平台移交的违法线索:青岛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金顺紫御公馆非凡价值极致稀缺莱西首批高端智慧化社区市府旁都芯之上120㎡阔景大宅”涉嫌广告违法,经查该广告是青岛众合汇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代为其策划和发布的。现予以案源登记。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八)违法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之规定。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4800元 2.罚款人民币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