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能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抵押权。那么,能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其他人还看了:
★ 判处罚金属于刑事处罚吗
★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