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犯成立的必备条件是怎样的
连续犯成立的条件有:
1、连续犯实施数次犯罪行为必须是触犯同种罪名,如果触犯的是异种罪名不是同种罪名,则不构成连续犯。
2、连续犯不仅要有数个犯罪行为而且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罪数形态是否连续性,要从行为人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参考。行为人出于单一的犯罪故意,在固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就具有连续性,否则没有连续性。
3、连续犯的数次犯罪行为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数次犯罪行为都在犯罪人的预定计划之中。所谓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计划,但是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否则,尽管在客观上先后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多次行贿是连续犯还是继续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属于连续犯,持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连续犯是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对同一个人多次行贿属于连续犯。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