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傍晚,太吉林松原长岭县一小区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倒后,又用携带的斧头砍杀受伤倒地的两人,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据目击者描述,现场惨不忍睹,死亡的男子被砍40多下,脖子几乎被砍断,只剩一点点连接着身体和头部,手段相当残忍。
这起案件不是车祸,而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意为之,早有预谋的,明显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并跟踪两人进行作案。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呢?
先来捋一捋三者的关系,两个被害人是情侣关系,而女子是李某的前妻,死亡男子则是李某的朋友。
李某与前妻早已离婚,离婚原因不得而知。而前妻离婚以后就跟其朋友死者在一起,李某从感情上来说不能接受。
李某怀疑前妻在离婚以前就跟死者有不正当的关系,不能确定两人离婚是不是因为死者的关系。而离婚以后又发现两人确定了关系,就感觉是证实了他的怀疑。
按照正常人的感情观念来说,同时被自己的妻子和朋友背叛,确实难以接受,但也不能是李某杀人的正当理由。
换个思维,如果前妻是在离婚以后再和死者走到一起的,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李某也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明他心理的扭曲,感情观和人生观有严重的问题。
从他杀害受害人的手段来看,是心里积攒了太多的怨恨、仇恨,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内心的不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时间久了,自然就淡忘放下了。
但李某却没有正常人的心态,这完全可以形容成“变态”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如果背叛就要受到惩罚”。
而这个惩罚看似真的惩罚了他认为做错的人,但同时也惩罚了他自己,搭上了他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