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壹
消防救援衔标志
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衔标志由金黄色橄榄枝环绕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五角星、雄鹰翅膀、消防斧和消防水带构成。
指挥长、指挥员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六角星花组成。
高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中的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交叉斧头、水枪、紧握手腕和雄鹰翅膀构成。
预备消防士衔标志为金黄色横杠。
贰
指挥员
管理指挥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十一级:
(一)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二)指挥长:高级指挥长、一级指挥长、二级指挥长、三级指挥长;
(三)指挥员:一级指挥员、二级指挥员、三级指挥员、四级指挥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二等八级,在消防救援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01
学员
学员衔标志缀钉书本
02
四级指挥员
四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
03
三级指挥员
三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
04
二级指挥员
二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
05
一级指挥员
一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
06
三级指挥长
三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
07
二级指挥长
二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
08
一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
09
高级指挥长
高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
10
助理总监
助理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小半周徽标
11
副总监
副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多半周徽标
12
总监
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徽标
叁
消防员
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01
预备消防士
预备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道加粗横杠
02
四级消防士
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细横杠
03
三级消防士
三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粗横杠
04
二级消防士
二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粗一细二道横杠
05
一级消防士
一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二道粗横杠
06
三级消防长
三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二粗一细三道横杠
07
二级消防长
二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道粗横杠
08
一级消防长
一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粗一细四道横杠
肆
标志种类和佩戴要求
01
消防救援衔肩章
消防救援衔肩章
肩章分为硬肩章和软肩章二种,版面为深火焰蓝色,形状为剑形。
02
消防救援衔领章
消防救援衔领章
领章版面为深火焰蓝色,形状为四边形。
03
佩戴要求
消防救援人员着春秋常服、冬常服和常服大衣时,佩带硬肩章。
消防救援人员着夏常服、棉大衣和作训大衣时,佩带软肩章。
消防救援人员着备勤服时,佩带领章。
伍
政府专职消防员
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发非衔级含义的领章标志和肩章标志。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标志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标志,不得作为法定衔级标志。
01
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
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标志共3种,与政府专职消防员备勤服配套使用。
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等管理人员。
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工作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超过6年以上的消防文员。
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领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工作时间未达到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未达到6年的消防文员。
02
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
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标志共3种,与政府专职消防员备勤大衣配套使用。
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等管理人员。
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工作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超过6年以上的消防文员。
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肩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的工作时间未达到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未达到6年的消防文员。
03
政府专职消防员胸徽
着备勤服时,佩戴软胸徽(标明省级行政单位名称)。
着备勤大衣时,佩戴硬胸徽(标明省级行政单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员长袖体能训练服、短袖体能训练服、圆领作训衫、绒衣裤、绒背心等服装,缝制软胸徽(不标明省级行政单位名称,采用通用标志)。
消防救援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标志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仿造、伪造、变造,不得买卖、使用消防救援衔标志,也不得使用与消防救援衔标志相类似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