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左)与艺人大S(右)离婚后,因欠付协议的相关费用缠讼。(图/翻摄自微博)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道
艺人大S(徐熙媛)主张前夫汪小菲拖欠离婚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去年(2022年)声请强制执行汪的财产750万元,逼得汪提供165万元担保金,才获得台北地院准许暂停执行扣款,汪并打官司企图佐证自己遵守离婚协议付钱,结果汪不但输掉一审官司,大S更祭出第2道强制执行声请,指汪又欠付700万元,要求取走汪提存的165万元担保金,北院裁准,并驳回汪的声明异议,可抗告。
依裁定指出,大S本件声请强制执行所新增金额,包括应给「家人」的生活费200万元与违约金500万元,且是在去年12月7日声请。也就是汪小菲针对大S前次声请强制执行750万元、获北院准许提供165万元担保金暂停扣款仅过半个月,大S就二度出招,并直接锁定汪提存北院的165万元担保金,省去跨海扣押汪在对岸帐户的弯路,占尽地利之便。
大S与汪小菲于2021年11月22日共同发表声明,协议结束10年婚姻,「将继续共同扶养孩子并给予孩子全部的爱与陪伴」,但去年3月大S再婚韩国艺人具俊晔后,汪小菲数度情绪暴走,多次PO文开直播飙骂大S、暗酸具俊晔,大S再婚之初没换掉汪买给她共眠的高档床垫,也被汪拿来说得满城风雨。
大S没有公开恶言反击,而是持北院家事庭调解双方离婚的笔录为证,主张汪小菲离婚不到1个月,从2021年12月就拖欠依约应付的相关费用,据此声请强制其中的750万元,针对汪小菲在对岸的帐户扣款获准。
汪小菲急忙声请北院暂停强制执行,并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反制大S,北院去年11月21日裁定汪须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并补缴7万5000余元裁判费,汪如期付钱补正程序,曾开直播咒骂大S的律师「不得好死」等语,事后推称自己「情绪激动」。
北院审理汪小菲所提债务人异议之诉,今年(2023年)3月判汪败诉,不采纳汪辩称已履行付钱义务甚至已超额溢付等主张,汪已上诉高院二审审理。但几乎同一时间,北院准许大S本件所提第2次强制执行的声请,因大S声请标的指名汪提存在北院提存所的165万元担保金,北院因此命提存所将这笔钱解交民事执行处,将交给大S收取。
汪小菲赶紧声明异议,主张这笔165万元是担保性质,不应被当成强制执行标的。法官审理认为,大S本次声请的强制执行跟前1次的债权内容不同、不受前1次停止执行效力所及,据此驳回汪的声明异议,汪还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