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对于丁刚来说是一个温度敏感点。低于这一温度,他的手掌就会隐隐作痛,双手食指、中指开始麻木直至发白,尤其是到了冬天,双手“像没有了知觉一样”。
5月的中山,天气有些湿热,最低温度保持在20℃左右,但丁刚不敢大意,出门时还会身着两件外套。
丁刚是一名职业病患者。5年前,他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中度“手臂振动病”,俗称“白指病”,因为手指遇冷会发白。彼时,他已在广东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广盛公司”)从事磨光工种18年。
多名工友展示自己发白的手指
丁刚并非个案。据广盛公司离职员工的不完全统计,2016-2020年,该公司手臂振动病发病人数多达144人,这些工人大多来自湖南、四川、河南等省份的农村地区。截至目前,这些“手臂振动病”患者大多已与广盛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中,一部分“耗”不起的工人在领取工伤赔偿金和调解费后返乡另寻出路,而丁刚和其他工友们选择继续留在中山,与广盛公司展开了长达4年的民事诉讼“拉锯战”。
“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2001年12月,21岁的丁刚离开老家湖南省常宁市来到中山广盛公司从事高尔夫球头打磨工作。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设立于1990年,主要生产各类型高尔夫球杆头、碳纤维制品、五金产品等,销售量占全球总量30%以上,是全球最大的高尔夫球具生产基地。一位广盛公司的管理人员向南方农村报记者透露,2022年广盛公司产值38亿元,为中山市纳税2亿元,纳税额位列全市第13名。
在“手臂振动病”出现前,研磨岗位对工人们颇具吸引力。根据广盛公司公开的招聘显示,磨光/壳铸工种首月可以获得21至22元的时薪,第二个月时薪约22至35元,综合薪资介于5000-10000元之间。
广盛公司外的招聘栏
“球头”是球杆挥动时直接触球的部分,高尔夫球头形状并非规则几何,高度依赖人工制造。球头经机器脱模成型,再由人工打磨光滑,工人手持钛合金球头锻件,送到高速转动的大型研磨机砂带上去除毛刺,直至打磨出如镜子般的亮面。整个打磨工序需要十几个工人一起配合完成。
丁刚告诉记者,打磨需要全程站立,拿不稳就容易磨出残次品,既不能超重也不能出现残缺。打磨时,工人们必须用一手将球头锻件顶在腹部固定,一手操控球头打磨方向。研磨机高频次的振动通过小臂传导到丁刚的全身,使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每天,丁刚及其他打磨工人要在这样的振动环境中工作8-10小时。
广盛公司多名前员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白指病”早有征兆。1997年,徐新权成为广盛公司的一名打磨工。2008年2月的某天,天气偏冷,徐新权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到公司上班。“手指不知怎么就发白,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那以后,他的手指遇冷就会发木,然后发白,产生阵阵痛感,“有时衣服扣子都解不开”。
徐新权告诉记者,2015年初,有员工发现手部不适去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结果为“手臂振动病”。根据“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标准(GBZ7-2014),按发作累及范围划分,累及指尖部位但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的为轻度;累及远端指节和中间指节的为中度;累及多数手指的所有指节甚至全手的为重度。
2019年4月11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徐新权患“职业性中度手臂振动病”。2019年6月3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新权上述所患职业病为工伤。同年12月4日,中山市劳动能力委员会评定徐新权的伤残等级为六级(注: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向徐新权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1240元。
赔偿越判越少
虽拿到工伤保险的赔付,但徐新权并不甘心:“这些钱,以后除去看病,剩不了多少。”
“手臂振动病”患者赔偿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伤补偿,二是民事赔偿。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他们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业内俗称“双赔”。一位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广东东莞、深圳等地,不少“手臂振动病”患者既获得了工伤保险理赔,又通过法律诉讼获得了企业的民事赔偿。
丁刚和工友们也想争取“双赔”。这些职业病患者接连对广盛公司发起诉讼,提出人身损害赔偿20万至90万元不等,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打磨出来的球头成品
在广盛公司,获得“双赔”不是没有先例。徐新权的老乡左哲明是广盛公司首个拿到全额民事赔偿的工人。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2015年5月,广盛公司职工左哲明因患“职业性中度手臂振动病”,向中山一院诉求判令该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四项共计35.41万元。经审理查明认定,他入职广盛公司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因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条件而导致其患职业病,广盛公司存在明显过错。
2016年9月、2017年9月,中山一院、中山中院两审判决结果几乎全额判赔。另一名工友张高敏诉广盛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两级法院也是判决全额赔偿。
记者在整理过往的判例中发现,民事赔偿还存在支持百分之五十的案例。2019年4月30日,中山中院审理广盛公司前员工罗昌华一案,民事判决书提到,“罗昌华的伤情是否达到伤残程度是本案应查明的重要事实……然而,现行人体损伤的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并没有‘手臂振动症’相关鉴定条款,也就没有标准评估罗昌华所患‘职业性手臂振动症’是否构成伤残及所达伤残程度,因此本案存在因鉴定标准缺失而客观上无法进行鉴定的情形。”
判决提到,虽然罗昌华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人体损伤达到伤残程度、经济损失已超过工伤保险待遇,但鉴于未能鉴定的原因不可完全归咎于罗昌华,以及罗昌华“手臂振动症”病情客观实际存在,罗昌华确实有经济损失,法院结合罗昌华的病情、劳动能力障碍程度、被抚养人状况……酌定其经济损失为259394.9元,是主张残疾赔偿金的50%。
举证人体损伤致残等级成了随后判决的转折点。法院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无相关条款评估“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伤残程度,存在因鉴定标准缺失而客观上无法进行鉴定的情形为由,将丁刚及其工友的判决裁定撤销,发回重审。在此背景下,大多数员工遇到了“越判越少”的窘境。
2019年,丁刚对广盛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住院伙食补助费差额、营养费、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在内的6项民事赔偿共计70.73万元。一审法院按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50%判决广盛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共计35.35万元。后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的一审法院仅维持伙食补助费差额、营养费、交通费3项民事赔偿共1.12万元。
丁刚的工友胡运良向中山一院诉讼请求,判令广盛公司侵犯健康权并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六项共计93.80万元。两次判决结果,判赔金额从47.14万元改判为1.13万元。
一名代理本案的律师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越判越少的情况,可能与日益增多的“手臂振动病”患者有关。据广盛公司离职的员工的不完全统计,2016-2020年手臂振动病发病人数144人,其中2016-2020年确诊人数分别为8人、38人、34人、47人、17人。
广盛公司健康管理部负责人王战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刚开始法院判决的几例全额民事赔偿,公司虽有意见,但因为涉案人数较少,并没有上诉。但后面诊断出来的“手臂振动病”患者日益增多,“超出了我们的预见,他们的诉求基本上都在40万元至60万元之间”。
为何同案不同判?
“为什么残疾赔偿金等主张会产生3种不同判决?”丁刚和多位工友对此有些疑惑,“同类案件判决,第一种是支持百分之百民事赔偿;第二种是支持百分之五十;第三种是发回重审后不支持。”
一位工友展示自己的“白指”
2021年10月,中山中院曾组织调解。中山中院的一份笔录显示,该案审判员向几位工友介绍,由于3例百分之百支持的案件已生效,双方均未申诉,故没有进入再审。其他案件一审按照同一判法判决,后上诉至二审后又改判。“至于为什么不能对照3宗生效判决直接判决,本院在审理中要兼顾多方面,多种条件综合考虑。”
就迟迟不结案问题,审判员解释:“并非迟迟不结案,而是本案每一阶段都需向省高级法院汇报……另,中山法院案件量也比较多,客观上也有困难。”审判员介绍,在等待判决期间双方可自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直接判决。记者联系到中山中院,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案件还在审理,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王战强则认为,最开始的判例支持了全额的民事赔偿,导致后面的工人也想同案同判。但他认为,百分之百的判决“真的不合理”。不过,王战强表示理解工人们的心情。“就好像钱已经快装到口袋,现在眼看又没了,跳水太严重了,是谁也生气。”
于海荣是北京市惠诚(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代理了60名广盛公司前员工的维权案件。于海荣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代理的这些工人都已确诊,其中中度和轻度各占一半,分别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和八级伤残。他表示,2021年1月,中山一院重审案件,驳回了大部分赔偿诉求,和原审结果相比,这些工人能得到的赔偿微乎其微。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法院宣告判决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作出判决的,判决后立即送达判决书。而丁刚称,距判决已过去一年半,包括他在内的许多工友仍未收到判决书。“结果是好是坏都无所谓,哪怕判个零都可以。拿到判决书,我才可以申请再审。”丁刚说。
不过,于海荣指出,能够成功由省高院介入再审的概率是很低的。“100个去申请再审的案件,能够成功的可能就只有几个。”
调解人数已达30余人
“手臂振动病”来袭,也让广盛公司遭受重创。王战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公司高峰时员工达6000人,目前只有4000多人。“以前磨光工有一千多人,现在只剩三四百人。”
根据他的观察,有的员工进厂3-4年就检测出了“白指病”。他告诉记者,为控制磨光工人的劳动时间,广盛公司要求新入职的磨光工只能签两年合同,之后员工可选择转岗或者离职。
广盛公司外景
广盛公司磨光岗位工人多人被确诊职业病后,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干预和预防措施。王战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广盛公司投入数千万元成立自动化小组,用机器替代100多位打磨工的工作。另外,在研磨机器方面做了一些优化,让其在传导、振动方面得到优化,“他们接触的实际振动值也没有原来那么大,发生振动的几率也在下降”。
“这个行业再过几年,最后就没了,不可能还有人愿意承接这个工作,风险太高了。”王战强认为,未来要想再培养出优秀的磨光高手几乎不可能,目前广盛公司的产业也正在往越南转移,“因为越南气候更暖和”。
新的协商方案也在进行当中。前述代理律师向南方农村报记者透露,目前广盛公司及法院按照“手臂振动病”的等级争取与员工和解。按照和解方案,轻度患者获赔5万元,中度患者获赔6万元,再加上之前法院判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加起来可能有七八万元”。该律师表示,不少不愿意继续耗下去的员工选择和解方案,拿钱走人,回乡种田或做散工。据了解,广盛公司通过法院调解的人数已有30多人。
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留下来,作为家庭“顶梁柱”,丁刚和工友们希望寻求更多的经济补偿,于是和广盛公司展开了“拉锯战”。丁刚说,离开广盛公司后,他在中山继续从事代驾工作。他要留在中山,等待判决结果下来,申请再审。
家在河南老家的徐新权告诉记者,老家的气候不比广东,基本上干不了什么活,现在只能留在中山打一些零工,找个正式工都很难。“我们去找工作,一到买社保的时候,对方一看六级工伤,都摆手不要。”徐新权说。
病例还在持续发生。罗国平是广盛公司内的一名职工,曾经也是一名打磨工。2021年,他被确诊为手臂振动病八级。确诊以后,他只能选择转岗,打打杂,干些轻松的活,“确实也赚不到什么钱了,准备近期就离职”。
“上了年纪之后,抵抗力下降了,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所有人都在担心。”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厂里尚有部分“手臂振动病”患者还在从事打磨工种,选择留下来的,都是迫于生计。“有选择的话,基本上都不会再干这个职业。”罗国平说。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丁刚、罗国平、于海荣皆为化名)
【记者】赵继林
【实习生】唐浩锋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