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几月几日起算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前罪追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受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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