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社会信息化,男女普遍早熟大部分有未成年早婚现象,那么早婚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无效婚姻造成的后果有哪些呢?关于这些问题,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无效婚姻是因为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而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无效婚姻现在依旧是存在的,但是大家平时并没接触到,所以不太了解!
一、婚姻无效
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未到法定婚姻年龄就结婚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登记后,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二、为什么婚姻无效
现实生活中,仍有人认为,欠缺年龄这一条件而提早结婚,除了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外,没有其他什么在实质的影响,两个人事实上已经过起了夫妻的生活,和真的结婚有什么区别呢。这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养、忠实等法定义务。同时,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继承遗产、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等权利。总的来说,对于男女之间正常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一种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当然其在法律上受保护程度也会不及夫妻关系。
三、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才属于法院处理的事项。
四、解除关系后子女抚养问题处理
对于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所生的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成长所需费用,直到其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以上就是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