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是确定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不是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人身损害致残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赔偿标准是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伤残等级,在鉴定出伤残等级之后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出应当赔偿的金额。
因此,轻伤二级与赔偿金额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人身损害达到轻伤二级就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实际的物质损失,而不赔偿精神损害,得到的赔偿金额会比单纯的民事纠纷中要少很多。但是刑事案件中可以做民事损害方面的调解,调解金额可以根据双方经济实力及调解意愿来协商,没有法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