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如何订立保险合同

导读: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当你准备投保时,你会运用这些法律知识吗?

订立保险合同要经过投保和承保两个阶段。

首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表达自己要投保的愿望,向保险公司或其中介人索取投保单,按要求填写后交给保险公司或中介人。

然后,由保险公司对填写好的投保单进行逐项审核,符合保险条件的,签章接受投保,这个过程即为承保。当然,有些投保单在确认能否接受时,保险公司还要做更多的工作:如投保疾病险,则要求投保人检查身体;一些投保项目需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也许您在投保书上没写清楚某些项目,保险公司还会向您作进一步的询问。至于费率、如何交费、赔偿方式等问题,保险公司还要与投保人具体磋商。

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看似很简单,但涉及每一事项都有很多的内容。单说保险合同的形式,订立的程序,就有下列若干种:

(1) 投保单。

它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由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填写。为了简化手续,方便投保,保险公司对某些险种允许投保人口头提出投保的要求,但要提供有关的单据和凭证,不能“空口无凭”,否则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就“有口难辩”了。

填写投保单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很重要,假如经查投保人告知不实,后来在保险单上又不加修正的话,保险公司可以据此认为投保人没有遵循订立合同的诚信原则,从而在一定期限内可宣布此合同无效。

(2) 暂保单。

在保险单没发出之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有时在保险代理人收到第一期保费后,就发给投保人作为具有暂保单效力的收据。

不是订立保险合同一定要经过暂保单这一程序,它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保险代理人争取到了业务,但要向保险公司办妥手续还需等待一段时间,为此先给投保人一份临时的凭证;或者是在某些保险分支机构投的保,这些分支机构要向总公司请示审批,在等待审批的这段时间,保险分支机构可开给暂保单;如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还有一些细节没有谈妥,还需进一步商讨,这时也可接到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障证明;凡正式保单都要上电脑处理,如投保人急需保险凭证,保险公司这时也会开立暂保单发给投保人作为凭证。

暂保单与正式保险单的法律效力完全相同。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限很短,具体期限大多由保险公司规定。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自动失效。在出立正式的保险单之前,保险公司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法律效力,但要提前通知投保人。

(3) 保险单。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它完整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是双方履约的证据。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只要投保人已经支付或已同意支付保险费,即使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公司仍负有赔偿责任。这一点投保人要切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保险人切勿忘记在保单上签上姓名,否则保单无效。这方面是有很多教训的,一家单位集体投保,所有保单上的签字都是人事经理代签的,后来,一些员工要求退保,而保险公司认定保单无效。对簿公堂的结果,仍是保险公司胜诉。

(4) 批单。

批单是对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增删内容。由保险公司出立的一种凭证。订立保险合同后,投保人如果要变更地址、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户名等等,要首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由保险公司出立批单。批单可以在原来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直接批注,也可另外出立一张单证。保险单如与批单内容有冲突,应以批单规定的内容为准。

一份保险合同订立之时,一般就是它的生效之日。但是有些保险合同虽已订立,却因种种原因难以生效。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影响保险合同的生效?

(1) 误告或谎称。

告知是指投保人在签订合同前或签订合同时,向保险公司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如果投保人所告知的重要事实有误,保险公司可宣布保险合同无效。“重要事实”各人的理解可能不同,这里的“重要事实”是指当保险公司掂量是否与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应该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签订时,能影响保险公司判断和下决心的事实。如某人要申请人寿保险,而他曾患有肝炎,但他没有告诉保险公司,这一事实属于重要事实。如在以后查出(两年之内),保险公司可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如由于疏忽搞错了出生年月,则算是误告,不属重要事实。投保人一般向保险公司告知的事实包括:一是投保人已知的确实存在或已发生的事实;二是投保人希望或者确信将来会发生的事实;三是投保人从无关的第三人处得知的有关情况。

保证是指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证做或不做某事,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如某人投保火灾险,他承诺在保险有效期间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保证要求事实绝对正确,如有违反,不管违反保证的事实对危险是否重要,保险公司即可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如美国有人向保险公司投保5000美元的人寿险,当问到已婚或未婚时,他谎称没有结婚,这一条被列在保证条款中。在他死后,保险公司以违背保证条款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2) 隐瞒或欺诈。

投保人要如实告知有关重要事实,若未告知则是隐瞒。如果有意隐瞒,则属欺诈。

搜索建议: 如何订立保险合同  
热议

 云跑驿站背后的故事

近2年来,全球元宇宙发展迅猛。国内城市数上海最为支持这个新兴行业,酷约科技在政府机构及相关各部门的强烈支持下,带领着国内元宇宙行业逐渐走上正轨。云跑·中国项目也...(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