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汇泉(1932~),男,原名杨云山,中共党员。历任湖南省南县县政府科员、县委宣传部干事,中共南县第五区区委秘书、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1988年2月,杨汇泉当选为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5月被罢免。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定程序依法罢免副省长,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1998年离休。
简历
杨汇泉初中文化。
194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并任恩县县政府通讯员、建设科科员。
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随军南下湖南,历任湖南省南县县政府科员、县委宣传部干事,中共南县第五区区委秘书、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
1953年8月,调常德,先后任常德地委组织部干事、科长,共青团常德地委副书记、书记,常德地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常德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1960年代后,曾任桃源、澧县县委副书记,常德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专员。
1983年5月,在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副省长。
1988年2月,在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副省长。
1989年5月,被罢免湖南省副省长职务。后任湖南省政府顾问。
1994年,补选为第七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1998年,元月离休。
主要经历
早期
杨汇泉少年时代在村半习农半读小学5年,1946年2月参加革命,在恩县县政府当通迅员,1947年春任平原县建设科科员,任职两年,曾参加过恩县土地改复查和动员群众参军的运动,还在四女寺参加了整治运河和建闸工程。
从政
1949年,杨汇泉作为南下干部,随“百万雄师过大江”,于8月抵达湖南省南县,先在南县人民政府工作,1950年8月调任南县五区区委委员、副书记,后任五区区委书记。在此期间,参加了开辟南县新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等运动。1953年8月调中共常德地委组织部任科长、审干办公室主任,1957年调任共青团常德地委书记,1960年4月至1961年4月任常德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在常德7年半中,主要做审干和干部工作,经常带队下乡参加党的中心工作,如粮食统购统销、防汛抢险、农业生产等。
1961年春调任中共桃源县委书记,在此用“借田生产”的办法,与当地群众一道,度过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62年,全县粮食增产两亿多斤,是全省增产最多,农业生产恢复最快的县。年末,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来桃源视察时,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扬。1964年秋,常德地委统一组织社教总团,集中全区力量,先在常德县,次年于澧县搞“四清”运动,时任桃源社教分团党委书记。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他以“桃源县最大的走资派”被批判和审查两年多,1969年恢复工作。时过20年后的1989年9月,桃源在总结表彰40年的水利建设成就时,还授予他“桃源县水利建设功臣”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在桃源县工作期间,他曾在《湖南日报》多次发表过他的诸如“蹲点与实践”等领导方法与工作经验的文章。《人民日报》也以“在用字上狠下功夫”为题,刊载过他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文章。
1972年2月,杨汇泉调任中共澧县县委书记。当时,这个近百万人口的大县,被称为潜力大、上得慢的全省13个落后县之一。他到任后,遵照中央部署,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在此期间,也曾了动群众大批过资本主义,但也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行科学种田。一些水利工程至今仍在发挥效益。1973年,全县棉粮双跨纲要,1975年元旦,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受到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
1977年8月,杨汇泉调任中共常德地委副书记,后恢复行署任专员。任职期间,主要抓经济工作,在农村推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上了一个新台阶。1983年元旦,全国进行机构改革,那时行政干部强调必须具有大专文凭,他被破例举为“自学成才”者,经全省市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干部不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到省,经中央批准,五月被当选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8年元月换届时连选连任。
在省政府分工主管财政、审计、金融保险、商业供销、物价、外经外贸等工作。他在担任副省长期间,1984年中央让他以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的名誉,出访非洲国家布基纳法索,参加布的国庆庆典,并在我援建布的瓦加杜体育场项目上,代表中方签字移交。布国家元首桑卡拉接见了他,并进行单独交谈,还授予他国家最高荣誉“革命火炬勋章”,为中布友好写下新的一页。
1988年,杨汇泉应泰国正大集团总裁谢国民先生的邀请,访问了泰国,与谢进行经济合作的洽谈。1989年,他以湖南省经济代表团的名义,访问过西德,与德方进行了合作洽谈,在对外开放上作了些工作。1989提10月被选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委员。1985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南省第五届省委委员。1994年1月,湖南省政协第七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上,他被选为副主席。与此同时,还兼任湖南省人民政府顾问,主要协助省委、政府领导抓发展乡镇企业的工作。至1998年元月,省政协换届,他因年龄过限,退出领导职务。
罢免事件
事件发生在1989年5月15日,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由人大代表提出的对“清理整顿公司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湖南省副省长杨汇泉罢免案,获得表决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定程序依法罢免副省长,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人民日报》就此次罢免案专门发表社论:《人民万岁》。
个人生活
杨汇泉工作之余以书为伴,间或写古体诗词和散文。自退出领导职务后,便息政习文。早在1964年,《山东日报》曾发表过他的诗作“故乡平原纪行”。1980年,在《人民日报》和《人民文学》及《湖南日报》、《美文》等多家报刊发表过诗词100多首,散文80多篇,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余热。其中“芝麻餐馆”一文,获第六届报纸副刊作品一等奖;“母亲坟前的忏悔”,在全国大型系列丛书《永恒的母爱》的征文活动中,获散文二等奖;《湘江北去》一文,被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选为教材。
2003年被中华诗词发展研究会授予“当代中华诗人”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1992年,在中国文联公司出版了诗词集《芷兰集》。1995年,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散文集《湘江北去》。后又出版了散文诗词合集《遥远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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