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打人案详情披露:接警后28分钟警察到现场
6月21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记者注意到,河北警方披露,事发当天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通报显示,2022年6月7日,陈某亮(男,43岁)等4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
期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
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6月21日通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出警派出所:
第一时间出了警 路上监控是证据
距离事发地最近的派出所为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车程约1.9公里。
此前,网上传出一份接警记录截图显示,6月10日2时41分,李女士报警称,唐山一烧烤店发生打架事件,辖区单位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案情类别为“一般打架”“被打”。
同时,记录显示还有另外两个不同的报警电话。
派警意见一栏显示,派警时间为2时43分许。
但是,10日3时又有“派警意见”显示“未到达”,并进行催办。
最后的“反馈情况”一览显示,6时09分,路北分局机场路所情况为“已到场”。
网传接警记录显示,民警6:09到现场
面对质疑,11日下午,机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接警后我们是第一时间出警的。路上的监控和我们的出勤记录都是证据。”
报警人海先生记得,在他报警后,10多分钟后120和警车就先后到达,此时行凶者已逃离现场。
海先生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他在2时42分左右拨打了110。
海先生等救护车将伤者送走后,“才放下心来”,和朋友一起离开了现场,他记得当时警方已在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看到警方在向烧烤店老板询问事发时的细节,然后我们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