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如何取得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过了诉讼时效的犯罪不再追诉。刑事案件超过诉讼时效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我国刑法原则上不再追诉超过追诉期的案件,但人民检察院认为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的追诉期,仍需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仍需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犯罪的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连续犯、继续犯、集体犯的起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如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则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前罪的追诉期限。《刑法》规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的处罚。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相关法规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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