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批捕和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作出决定的期限7日内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经检察机关批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的期限1个月内自接到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后的次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经检察机关批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的期限半个月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才可以延长《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经检察机关批准退补侦查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1个月内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经检察机关批准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1个月内自休庭后的次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66条
相关法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二条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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