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和收条打了他钱没有给我债务关系建立了吗?
借条和收条打了他钱没有给我债务关系没有建立了,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借条要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借钱的时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手写一份借条,若是出借人在受到借条之后,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方式放款,那么借款人有权催促对方放款,对于不放款的情形,后期如果遇到对方凭借借条向自己要钱,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向自己放款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