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罪名,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人混淆。。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但没有采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下用案例说明。
案例一,某甲和某乙骑摩托车在街上转悠,遇到某校学生刘某在路边行走,乘其不备抢走其手机。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抢夺。抢夺多数情况下侵犯的是财产权。注意抢夺不是抢夺了都入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一般是一千至三千元以上)。
案例二,某甲和某乙骑摩托车在街上转悠,遇到学生刘某在路边行走,用棍棒将刘某打伤倒地,某甲和某乙乘机抢走刘某的手包和手机,扬长而去。这种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抢劫,其典型特征是使用了暴力。
因为抢劫罪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夺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一般是1000-3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有个别犯罪嫌疑人觉着自己应当是抢夺罪但是实际判处了抢劫罪,往往是在这个环节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