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的小注释,通常可以是对访谈内容背景的交代和补充,也可以是小小的感受。
【附记】:是在已完成的作品(如一封信、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面附加的一个或一系列注释,通常表示一个事后的想法或附加的资料。
具体还划可分为:
[附件]:附属于正文之后用以说明、补充,并作为整个文件重要组成部分的文件材料。
如正文后的图表、数字和其他文字材料,以及被批转、转发的文件等。附件的标题、份数应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单独另起一行注明。被批转、转发文件作为附件的不必注明。
[附列]:附在正文之后用以说明、补充正文的例文或例证。运用附可使正文内容简要、充实,但应注意必须与正文内容紧密联系,切实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
[附录]:附在正文后面与正文有某种关系的参考资料。可以是一篇或若干篇文章或文件材料的全部内容,也可以是节选其中的某部分内容。
[附注]:用以补充说明或解释正文的文字。有的放在篇后,有的放在一页的下部,也有的插在正文中间用括号括上。
[附告]:书信写完并已经署名,又有事告,则写于后面,最后注“附告”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