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告地策”,是西汉时期流行于南方的一种非常特别的文书,它是死者前往冥界时,由送葬者给他开具的介绍证。日本学者大庭修教授称之为“赴黄泉的护照”。
现在所知的“告地策”一共还不到十件,主要集中出土于湖北地区,时代最早的就是江陵高台18号西汉墓出土的这块告地策木牍(如图)。
江陵高台汉墓木牍
局部
1992年3月,湖北省的考古工作者在江陵高台一带发掘了44座秦汉古墓,其中的第18号西汉墓中出土了4块捆扎在一起的木牍,其中一块长23.1cm,宽5.5—5.7cm,内容是随葬器物的清单。第二块长23.2cm,宽4.5cm,内容就是本文要介绍的“告地策”。第三块长23.3cm,宽3.7cm,内容是“告地策”的附件,是墓主人带往冥界的奴婢清单。第四块长仅14.8cm,宽3.15cm,简面上就书写“安都”和“江陵丞印”几个字,其中“安都”就是死者将去的冥界地址,“江陵丞印”就是由江陵发往冥界的“告地策”的戳印(用文字替代),这块木牍类似于书信的封检。因此,这四块木牍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也就是一份完整的“告地策”,它包括4个部分,一是封检,二是一封发往“安都”的介绍信,三是一份随葬的奴婢清单,四是一份随葬的器物清单。
这封发往“安都”的介绍信的正面书写为:
七年十月丙子朔庚子,中乡起敢言之:新安大女燕自言,与大奴甲、乙,大婢妨徙安都,谒告安都受以数,书到为报,敢言之。十月庚子江陵龙氏丞敬移安都丞/亭手。
简文中的“七年”即汉文帝前元七年(公元前173年),这说明墓主人是公元前173年或稍晚一点入葬的,故这份“告地策”是现今所知时代最早的出土实物之一。
这份介绍信的内容是汉文帝前元七年十月的庚子这一天(十月的朔日是庚子),“中乡”的一个名叫“起”的乡啬夫或吏员向江陵丞报告:新安有一位叫“燕”的大女子(秦汉时期称已成年的女子为“大女子”,未成年的女子为“小女子”)携其大奴甲、乙和大婢妨自愿迁往安都,特此报告。江陵丞“龙氏”在当天就将其文书移交给了安都丞(一种想象的仪式)。最后打一根斜线,注明这份通往冥界的介绍信是由一位叫“亭”的文吏所抄写的。
这块“告地策”牍宽有4.5cm,分4行书写,其右侧顶边,左侧则还有半行的空间,故行与行之间疏朗自然,而字与字之间则长短相间,大小不一,自然组合,字距比行距宽松,4行之间,字列参差,虚实交错,布局随意而生动。特别是第3行的自然结束和第4行另起一行的章法,这虽是文书本身需要所致,但其效果本身也是一种简牍章法的自然呈现,如果以现代书法小品的布局来衡量,其艺术趣味也是很值得回味的。
从文字书写的角度来看,这件木牍的文字线条流丽畅达,特别是其下拉线条,如“年”“子”“乡”“到”“谒”等字的最后一笔都写得畅快淋漓,有一种特别的韵律可以回味。而笔画的粗细变化也富有趣味,最典型的如“甲”字,外围的两笔框线细密组合,而中间一横和交叉的一竖则笔道加重,形成一种自然有趣的粗细变化,生动而活泼。不仅笔画的组合如此,文字偏旁的组合也很注意这种粗细的变化,如第3行的“书”字就是代表,上面的“聿”写得笔画较粗较重,而下部的“曰”则笔画特轻而细,两者组合在一起,明显有上重下轻的感觉。如果将其与下面的“到”字作对比观察,那这种安排俨然是书写者的特意安排,因为“书”字前面的“数”已写得比较厚重,而下面的“到”字笔画又很粗重,故书写者将“书”字的下部分轻描淡写,这样恰到好处地避免了3个字并列太粗重的弊端,形成一种特别的轻重呼应。这不能不说是古人抄写的高明之处,而这种细节的品鉴,对当今的简帛书法研创无疑具有参考价值。
(文/陈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