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缓”是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缓”停职停薪一周。
教师微信群留言“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
11月30日下午4时放学后,桥沟镇中心小学召开教职工例会。会议结束后,下午5时38分,微信名“扬缓”的一年级三班班主任杨老师在“桥儿沟镇中心小学”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实在不爽”。
5时54分,叶校长在群里问道:“你骂谁了?”“杨x你骂谁了?”
“扬缓”回复:“不要对号入座”。
在两人对话期间,有同事“雅子的老爸龙”发言“应该给缺营养的人好好补一补”。
拉扯几句后,“扬缓”回复“刘校长(雅子的老爸龙),我一再说了不要对号入座,你又何必往自己身上扯呢?”
12月1日上午10时,杨老师被镇教办李主任打电话叫到办公室,说上午学校开会研究处理“微信骂校长”一事。叶校长的意思是让镇教办重新给杨老师安排工作。
杨老师获悉这一情况后向叶校长解释:“我没说啥。我就是让狗咬了!校长你不要误会。”但叶校长认为是“指桑骂槐”。
学校投票表决女教师被“停职停薪一周”
12月1日中午,学校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会议记录显示:第二条议题是“杨老师就昨天下午会后在微信群里发表的言论做解释说明。”
记录显示:杨老师解释称“只是发表自己的心情”。
随后,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认为杨老师解释合理的画“√”,不合理的画“×”。投票结果显示:画“√”的1票,半对半错的3票,画“×”的25票,弃权的8票。
记录显示:经行政会讨论,一致通过,对杨老师处理意见如下:1、从12月1日开始停职、停薪一周,在本周内认识到自身错误,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承认错误,并做出书面检查;2、在一周内还态度强硬,拒不承认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争议】
女老师:不能接受处理决定
12月2日上午,杨老师找到叶校长讨说法:
1、因为在微信群里说了一句话,做出“停职停薪”处理决定,她不能接受。
2、校长无权对自己停职停薪,即便“停职停薪”也应该有学校的红头文件,而不是“会议记录”。
校长:不服处理决定可反映
叶校长作出三点回应:
1、自己有权作出“停职停薪”决定,既然当校长,就有权处理学校的人、财、物;
2、“出红头文件不可能”,“会议记录”已复印,就是学校的处理决定;
3、“所有决定都给你说了,不服可以反映”。
【声音】
女老师:被狗咬了确有其事
杨老师对华商报记者解释,会议期间,她接到家人的电话,就到会议室外接听,在楼道里被不知哪里来的一条狗咬了一下衣服。因为白天在学校忙了一天,自己的孩子又不听话,心里烦,就打算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下,寻求安慰,“我被狗咬了确有其事。因我近视,在朋友圈里发送时点错了,发到了学校的微信群里。一看在微信群里发了那样的话,知道不合适,想立刻删掉,但那时已经删不掉了,就赶紧留言回复‘不要对号入座’,也给随后留言的副校长作了解释。”
副校长:不处理再发生咋办
该校刘姓副校长介绍,学校多次要求老师参会带本记录,遵守不得随意走动、接电话等纪律要求。11月30日下午开会时,杨老师没带本记录,被叶校长在会上点了名。会后她在微信群里发了那句话,学校微信群是工作群,主要交流工作,里面很少开玩笑的。刘副校长还说,之前学校开会时,工作好的点名表扬,工作不好的点名批评,这很正常。
因为那句话,校方对“扬缓”停职停薪一周,这样处理是否合适?刘副校长说,杨老师在群里说了那样的话不处理,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该咋办?对她的处理,是全体教师投票决定的,从投票的结果来看,大多数教师不认可她的解释。华商报记者在学校多次联系采访叶校长未果。镇教办李主任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