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在卧室里一边打游戏一边吸烟,为了图省事,就将未熄灭的烟头直接从窗户扔出去。6月15日,王某被诉高空抛物罪在北京西城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月初的一天凌晨,西城区平原里小区发生一起火灾,经过及时扑救,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一层居民家的室外小院、外搭阳台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物品被烧损毁,室内装修等也受损,财产损失约3万元。有关部门认定此次火灾是遗留火种引起,但遗憾的是没能找到嫌疑人。
受损业主在事发地周围发现了烟头,怀疑是烟头引起火灾,于是留了个心眼儿,在自家对面安装摄像头对着整栋楼拍摄,并在随后两天拍摄下了重要证据:2月6日、7日凌晨,每隔一段时间,就从楼上一户人家的窗户飞出一个烟头。业主随后将视频提交给警方,警方由此锁定了嫌疑人王某。
今年2月9日,王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向窗外扔烟头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在事发现场提取的十几个烟头进行了司法鉴定,确定其中9个烟头上有王某的DNA。
西城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耿福忠告诉记者,34岁的王某在银行工作,有个美满的家庭。王某供述称,他家里有两个孩子,因为不想熏着孩子,他平时都在厨房抽烟。事发时他在一间卧室一边打电脑游戏一边吸烟,懒得再去厨房,就顺手将没掐灭的烟头扔出窗户。
虽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之前发生的火灾是王某扔烟头导致,无法追究其纵火的刑事责任,但他高空抛物的行为已是确凿无疑了。西城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将王某提起公诉。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也十分愧疚,委托家属对因火灾受损的邻居进行了赔偿。
6月15日,西城法院通过“云法庭”线上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认罪认罚。
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认定王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王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刑法成为独立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审理此案的法官张冰洁告诉记者,王某多次从卧室窗户向外丢弃未熄灭的烟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未熄灭的烟蒂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王某的行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张冰洁法官说,高空抛物行为人不仅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引以为戒,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随手抛”的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