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村二层以上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为准,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如无权属证明,则需评估方入户实地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无法获得赔偿。事实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征收人必须对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查,如房屋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此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住房的补偿将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而定。比如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宅基地只允许建四层,所以四层以上都是违章建筑。因此,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以便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因素有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被拆迁人对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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