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关系如何建立呢?
律师解答:
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单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直接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担保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以其他名义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产。第十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人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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