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能让别人起草吗?
借条能让别人起草,起草后借款人需要在借条上签字、按手印、或者是盖章。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12.01.01)生效)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6、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7、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虽然说借条并不强制要求借款人自己书写,但若是采取打印、或者是由他人代写借条的情形,在借条的偿还期限到了之后,借款的一方可能会以借条不是自己写的为由抗辩对方提出的还款请求。也即不由借款人手写,可能会增加发生债务关系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