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多制度都是从建议到完善的一个过程,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通过不断的总结去解决问题。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关乎着社会稳定的问题,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如何权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呢?所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对于房屋安置补助费这三大部分。我们先来说一说土地补偿,这是根据用地的不同种类,再根据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进行计算,不同种类的土地所计算的平均年产值倍数不一样。比如蔬菜地和耕地是按照六倍计算、鱼池和果园等土地是按照五倍计算等等。对于没有收益的耕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土地补偿的。
地上的附着物主要是宅基地,而对于宅基地的补偿,一般是根据房屋的新旧程度、面积和结构进行合理且公平的拆迁补偿。如果宅基地是违章建筑,是没有拆迁补偿的。地上附着物还包括机电排灌设施和农田水利工程等,是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费和搬迁费。对于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根据遗迹农作物的产值进行计算,对于可以进行移植的,需要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则给予作价收购或者合理补偿。
对于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每亩年产值进行计算,一般是根据年产值的3倍进行计算。对于户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地被征收地,则按照每亩耕地年产值四倍以上进行计算。人均耕地每少0.1亩,相应增加安置补助费年值一倍,但是不能超过年产值的10倍。对于不是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该土地的年产值和月低于附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进行计算。同样对于没有收益的耕地,是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