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简称"卫",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中卫市引黄灌区111万亩,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水产品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截至2016年,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和中宁县、海原县两县。
中卫市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杰出贡献奖,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 2011年城市榜投资环境最佳城市,[2]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100 强。
2019年1月,中卫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人口
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其中:男性62.20万人,女性59.22万人。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115.38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1.2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9.9 %,比2015年末提高0.8%。全年出生人口1.68万人,出生率14.56‰;死亡人口0.54万人,死亡率4.72‰;自然增长率9.84‰。
民族
2010年,中卫市有汉族、回族、满族、蒙古族、壮族、苗族、瑶族、土家族、朝鲜族、藏族、彝族、裕固族、维吾尔族、侗族、锡伯族、布依族、土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18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40.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34.52%,蒙、满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74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4%。海原县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9.16%,是全区人口第三大县。
2016年,中卫市回族人口40.3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