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消寒暑假,我认为完全可以,但要满足老师们几个不算过分的条件:
一是应该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也就是说,老师早上8点到,12点离开,下午2点到,6点离开,不能要求老师先于学生到岗,也不能推迟下班。如果一方面要让老师从早上6点到12点,下午2点到10点,还不给加班费;一方面又要取消暑假。这样要求老师,我想是没有人会同意的。更不能在下班后安排开会或者其他事务。对于上级安排的学习交流、社会服务、大家访、节目排练等所有活动等都应安排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占用下班时间或者周末时间。
二是干不完的活不能强制要求当天干完。只要老师没有闲着,就应该允许工作后移。比如,当天的作业没有阅完,那就第二天继续,不能要求每天都有作业而且每天的作业必须每天看完。更不能要求各种任务都在一个很短地时间内完成。否则每天要跟早读,跟课间操,备课,上课,批阅作业,讲作业,找连考题,跟练考,抽阅连考题,晚自习辅导,大小练考讲解,还要苦口婆心地教育犯错误的学生,还要见家长,还要填各种表格,写各种计划总结,做各种课题研究,记录教育案例,还要准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交流课等等,还得进行网络培训,还得准备课外活动,试问谁受得了。所以允许当天干不完得活延后再干,时间一到就下班就应该执行。
三是工资待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比如周六、周日的假期,法定的各种假日,都得严格落实,也不能随意提前或退后,按照要求进行。老师应该享受的五险一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来,不能以各种理由克扣或不交。不能按照学生迟到、学生违纪、作业上缴数量不够、周考或者月靠等排名来克扣老师工资。更不能对婚嫁、丧假、病假、孕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总之,凡是要克扣老师工资的,一定要有国家明确规定,并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凡是国家没有规定的一律不能克扣老师工资。也不能以各种道德绑架要求老师一学期捐款四五次,更不能老师不自愿捐就从工资中扣。
四是下班后家长不得再干扰老师生活。允许老师有专门得工作手机号,一旦下班就关闭工作号,不再回答家长问题,不再接受家长咨询。课后也不能安排老师进行课后延时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活动统一交由课外机构接管。
如果真能按照这样来执行,且不说这寒暑假是和国际接轨的,也不说学生能不能受得了,更不用说正常的教学活动能否完成,单就对老师而言,我想,老师对于取消寒暑假也不会有多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