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民事律师-对方没有生育能力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解答:
对方没有生育能力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只不过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因为没有生育能力是个人原因,并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除非是夫妻双方因为没有生育能力这一情况而产生纠纷的,最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有极大的概率判决双方离婚;又或者对方在结婚之前隐瞒了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这一情况,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方没有生育能力离婚的需要退彩礼吗?
不需要,因为没有生育能力并不算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况之一,只有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才会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方没有生育能力离婚的有赔偿吗?
这个也没有补偿的,因为没有生育能力是个人原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是不能够作为索要赔偿的理由的。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才可以向过错方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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