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我不敢假设。
如果法医的判断是错误的,那么这个案子整个就得推翻。这无论是对受害家属,还是张玉环本人都将是沉重的打击。二十六年零八个月会成为一个可悲又沉痛的笑话。
1993年,两名男童的尸体被从水中捞出。原本以为是溺水身亡。可是同村的村医,看到孩子手腕和脖颈上有勒痕,于是建议报警。
警察赶到,法医经过勘验尸体,得出结论。两个孩子死于他杀。于是案件被定性为刑事案件。
我愿意相信法医的判断。
第一,死亡时间,如果是死于他杀,那么就应该是杀死后抛尸水中,和溺水身亡的时间会有差异。
第二,死亡原因,死于他杀,和呛水窒息死亡,我个人认为就当时的医学条件还是可以勘验出来的。
第三,勒痕,脖子上的勒痕,我想法医会根据淤血程度判断得出是否致命。
所以,你说的法医判断失误的说法,基本不会存在。
如果说有遗憾的话,那就是张玉环手背上当时的抓痕。我国最早的使用了DNA技术侦破的案件是在1987年,也就是说在1993年我们已经可以讲DNA技术用于侦破之中。那么为什么当时没有提取张玉环手臂上的组织进行鉴定,或者是在批捕张玉环的时候,已经没有了鉴定的条件。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当时法医做出的判断。两名男童应该是死于他杀。只是凶手还没有抓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