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民众信访是指什么?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二、信访的原则
1、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是指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促进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得到迅速反馈和处理的制度精神。
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条原则是根据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总结信访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责任和分工,处理好“条”、“块”关系。
3、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是指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及时、就地”是指要尽快、就近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疏导教育”是指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解疑释惑、疏导情绪。
4、 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整体性,要求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要及时处理信访问题,而且要深入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超前预防,正本清源,标本兼治。
5、责任原则。责任是行政权的核心。责任原则,是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信访事项,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强化责任,建立“事要解决”的长效机制。
其实我国的信访工作已经从事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很多民众都是担心自己的信访会遭到恶意打击报复,毕竟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几乎就是垄断性的。而且个别政府部门其实对待民众的信访工作是非常的不认真的,甚至就是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