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流程包括:初审、签字、放款、还款。其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要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手续,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关贷款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初 审
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签 字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手续。
放 款
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还 款
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准备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a4纸双面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一个月)。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2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新建楼房名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1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