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朝会制度
一、引言: 朝会的由来及其意义
关于“朝会”的最早文本见于成书于战国的《周礼》。朝会体现的是“尊天子”的政治理念。但是,古代社会的朝会制度并不统一,只是到了明代朝会才成为一个时代“治忽”的首要标志。
二、明代的朝会形式:大朝、朔望朝和常朝
大朝:正旦、冬至和万寿圣节举行。
朔、望朝:每月初一为朔朝,十五为望朝。
常朝:又称早朝或晚朝,因晚朝久废,所以明代常朝一般指早朝又称日朝。
明初,因功能需要,礼仪、政事、发令、商榷分别在不同殿延上朝。礼仪性的大朝会及朔、望朝在正殿,早朝在正门,晚朝在便殿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则形成了早朝独重的局面。
三、明代朝会细节
时间:朱元璋鸡鸣而起在日出之前,嘉靖六年则以日出为度,遇大风寒暂免。
地点:朱元璋时期的南京应天府和朱棣后的北京顺天府。
人物:京朝官、朝参官
形式:朝参官或京朝官皆佩牙牌,在晨星月未散之际,赶到皇城,由东西长安门步行入内。洪武二十四年,因为上朝秩序问题,规定将军先入,次近侍官,次恭候驸马伯,次五府六部,又次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景泰二年规定,依照资次续进,天顺元年规定,门上“鼓三军”,即第三通鼓响,先开二门,放军旗校先入摆列,百官赴掖门前排队,候钟鸣开门入内。文武分班入朝,在御道两侧相向立候。奉天门上廊内正中设御座,乐起,皇帝御门,安坐后鸣鞭,鸿胪寺“唱” 入班,左右两班齐进御道,再排班。然后行一拜三扣头礼,礼毕,鸿胪寺官唱奏事,对御座宣念感恩、见辞员数,然后进入早朝最重要的环节——奏事。
实施状况:明初,即便恶劣天气也很少免朝,甚至祭祀大丧之事也不例外。弘治时期,即使奏准是日免朝,官员仍然次晨上朝如故,可见早朝礼体之重要,后来规定后宫妃子或亲郡王逝世,例行“辍朝礼”一到三日不等,文武一品丧,辍朝一日,其后则规定只有岁终辍朝一日。但是到了宣德十年(1435年),规定早朝走失预进事目,还限制每朝奏事件数,早朝政治功能大为削弱。后来的明武宗过于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嘉靖帝后期则沉迷于得道升天,早朝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名存实亡了。隆庆六年(1572年),同样又是幼君即位,改为每月三、六、九日上朝,从此日朝一月只举行九次。万历皇帝在张居正的教导之下,起初还能坚持,但是后期也是将近二十余年不论朝事。
总之,明朝初期的早朝实施严格,对明初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即近废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