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示下者暗,有过不知者蔽,迷而不返者惑,以言取怨者祸,令与心乖者废,后令谬前者毁,怒而无威者犯,好直辱人者殃,戮辱所任者危,慢其所敬者凶,貌合心离者孤,亲谗远忠者亡,近色远贤者昏,女谒公行者乱,私人以官者浮,凌下取胜者侵,名不胜实者耗。
略己而责人者不治,自厚而薄人者弃废。以过弃功者损,群下外异者沦,既用不任者疏,行赏吝色者沮。多许少与者怨,既迎而拒者乖。薄施厚望者不报,贵而忘贱者不久。念旧怨而弃新功者凶,用人不正者殆,强用人者不畜,为人择官者乱,失其所强者弱,决策于不仁者险,阴计外泄者败,厚敛薄施者凋。
战士贫游士富者衰;货赂公行者昧;闻善忽略,记过不忘者暴;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浊。牧人以德者集,绳人以刑者散。小功不赏,则大功不立;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赏不服人,罚不甘心者叛。赏及无功,罚及无罪者酷。听谗而美,闻谏而仇者亡。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
《素书·遵义章第五》
蕉林酌酒图
本篇讲,一个组织怎么立公法。
以明示下者暗,
做领导的人,经常会有些苦恼,认为下属不尊重自己,自己的命令,他们也不听,执行上也打折扣。丧失了威信,导致工作难以开展,进而组织涣散,也失去了战斗力。领导者怎么才能建立威信呢?立威,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领导不能立威,则一事不成。比如孙武斩庞妃立威,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树立领导者权威的例子。
而立威,并不是通过简单的打打杀杀就能可持续地保持的。这是一件对领导者的专业素养要求非常高的事。很多人理解的立威,刚好是相反的。认为立私威和淫威,飞扬跋扈的强制性的压迫下属屈服,可以服众。实际上并非如此,领导者越是立私威,越不能服众。私志淫威只会带来反抗。孙武斩庞妃立威,立的是公威,也就是军法的法威。大家服的不是孙武这个人,而服的是军法。
将有将威,君有君威。君威又是怎么立的呢?将立军法,君立王法。
管子说:“虎豹托幽,而威可载也。”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虎豹在山林中,人们看不到它,但是会经常谈论它,而且是谈虎色变,对山林中的看不到的虎豹,是十分畏惧和害怕的。而一旦虎豹走出山林,走向人们的生活中。人们反而不再敬畏它,而是一群人七手八脚的把虎豹给抓起来,甚至是打死。所以虎豹的权威来自于幽不可见,深不可知。
韩非子也说,退静为宝。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君;虚静无事,以暗见疵。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作为领导者,要控制组织行为,权威是首要问题。而要获得权威,懂得托幽,懂得退静为宝,观人而不使人观己,则是更具体的首要问题。否则,把什么事都挂在脸上,心里想什么别人一看就知道,别人不问,自己也随便乱说话,一定会导致权威的削弱,进而导致上下失节,政令不通,造成组织的涣散,和效率的低下。
由此可见,我们常见的领导和下属,不分上下,打成一片的观念和做法,是恰好操作反了。必然会造成领导者权威的削弱,权威削弱,必然政令难行。在实践中,比如吴起韩信他们带兵打仗,也是要和士兵打成一片的。他们打成一片,是为了了解下情,而不是打开自己,为人所知为人所用。虽然他们的身体和士兵们打成一片,但是士兵们对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一无所知的。生活中有种人,心里藏不住事,只要有点事,不主动跟人说就憋的难受,这样的人就很难做领导。
对本句经文的解读,很多人会陷入流俗的市井狡黠之论中。认为是难得糊涂,是故意装糊涂,故意不把话说明白,要以暗示的方式跟属下交流,跟人说话永远只能说半截话。否则把话都跟人说透彻敞亮了,别人就会不稀罕自己了。可是领导连决策和命令都不说透,下属又怎么去执行呢?可见,这种理解很荒唐。
所谓的难得糊涂理论,所谓的舍得理论,这种市井流俗层次的下智之说,居然在很多企业家里面,有很大的市场。一旦一个领导者,认同了这种低层次的管理思想,他就会把团队的力量,带入到低层次里。真正有智慧有格局有能力的英才,根本不可能认同这样心智恶俗的领导。
以明示下者暗,这里的明,是指智能聪明。在任何一个组织里,上下之间的因任分守都是最根本的。君主守其道,臣下守其职,上下分工,各司其责,才能上下复合为一体。君以言令下,臣以力奉上,这便是上下之道。如果君主不懂得托幽退静,保持自己的权威,把自己明示给臣下看,这样就会削弱自己的权威。暗,指领导的权威被削弱的意思。
进一步,领导失位,从虚静无为,就变成了多欲有为。下属见领导可欲可用,他们就会利用和控制领导,为自己谋私利。领导失位,就会做一些本该是臣下做的事,领导不做领导的事,属下就不会做属下的事。再进一步,下属开始僭越犯上,做了本该是领导做的事,这个组织很快就会崩溃。
就好比说,一个人的心脏蹦出来,去做腿和手应该做的事,那么这个人马上得死亡。组织也一样,如果作为心脏的领导者凡事都事无巨细地亲力亲为,自己的属下都无所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等着领导伺候自己,这个组织的上下关系就颠倒过来了,变成了领导有为下属无为。
君主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懂,躺着什么都不干,其他的贤人君子们,就心甘情愿地来给自己效劳。能明道,正德,还得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贤才,知道他胜任什么事,知道怎么使用他们,能掌舵,能以赏善罚恶的制度来使组织始终保持正向运行,这是需要超级卓越的心智才能做到的。所以适合做领袖的人,是极其稀少的。表面上看似无为,实际上是劳心而不劳力而已。很多人一看书上讲无为,就往自己身上套,觉得做傻瓜懒汉就能让自己生活变得更好,这是读书读得太浅。
对于臣下来说,奋发有为,才是自己应该做的事。君无为,臣有为,君臣分任,上下一体,才能在整体上,做到无不为。天下才能无所不治,功业才能无所不成。
在上下关系中,君主务道务心务虚务静务无为,故能道明。臣下务能务力务实务动务有为,故能事成。如果君主做了本该臣下做的事,则会导致君道不明,分守错乱,组织行为崩溃。故曰,以明示下者暗。
有人说,为什么张良那么利害,他自己怎么不做天子,反而要给刘邦打工。韩信那么利害,为什么他不自己打天下,反而要给刘邦打工?刘邦自己也说,要论做事能力,我不如张良萧何韩信,为什么反而得天下的人是我呢?
韩信一语道破,他对刘邦说,臣是将兵之人,陛下是将将之人。臣以智能聪明而能任职立事,君则是任用其智能聪明。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君主通晓无为之大用,这是比具体任职做事的智能聪明更高的心智。
上下分任,主明臣贤,是利用官僚体系管理国家,组织行为管理的第一原则。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如此,尤其是企业,更是如此。很多组织之所以组织行为管理毫无章法,是因为第一步就走错了,把功夫都花在了一些无意义的细枝末节之上。上不上,则下不下。君不君,则臣不臣。做领导没有个做领导的样子,做员工的就不可能有做员工的样子。君失其道,臣失其事。
家庭教育也是一样,父母把孩子的事情都替他做完了,溺爱孩子,宠孩子,这个孩子一定很难成器。因为上下关系颠倒了,家庭关系也乱了。父母没有父母的样子,孩子也不会有孩子的样子。正确的做法,父母应该是一个家庭的领导,孩子是下属,告诉孩子怎么做,让孩子自己去自我锻炼自我成长,孩子表现好,就奖励他,行为出现了差错,就纠正他。这样孩子才能一步步成才。
我们古代讲,修身齐家,其实也跟治理国家,治理企业是一样的。在一个家庭里面,必须也得有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层。家是一个社会中,组织的最小基本单位。为什么古代的人,必须得先齐家,才能去担任更重要的职务呢?因为齐家就是领导一个家庭,它是管理工作的初级锻炼。修身是小学,一个人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住,自己的行为也管不住,长大了肯定是个祸害,更不要说去管别人了。
能领导好管理好自己了,相当于小学毕业。能领导好管理好一个家庭了,相当于中学毕业。能进入各级公务员队伍,开始参与管理政府事务了,这是大学毕业。治国,并不是说只有国家元首才参与治国,而是全体公务员,吃国家财政饭的,都是治国这件事的参与者。能像张良这样辅佐天子平定天下,这相当于一个贤人君子在领导管理工作中的博士毕业。身不能修,家不能齐,最小单元的组织都管不好,还整天想着做大事,管理更大规模的组织,这跟小学都没读过,就想直接大学毕业,有什么区别呢。
在一个组织中,上负责正确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做事。上下关系健康,一方面才能保证下属能够认真负责地做事。另一方面,也能保证上级领导权的权威性,不至于被上下关系的颠倒所削弱。比如家里出了熊孩子,不听话,是家里的上下关系颠倒了。以后家长再领导和管理孩子,他们就不会听。因为只要上下关系颠倒,领导权一定会被削弱。只要领导权被削弱,关于组织行为管理的后续的一切,都无从谈起。
为了夺回权威,实在没辙了,就气得去打孩子。越打孩子,组织关系越崩溃。所以,打孩子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重塑家庭组织关系,才是对症下药。
稳定健康的上下关系,和强大的领导力,是塑造组织行为的最根本的基础,和最根本的推动力。如果领导说的话,下属都不听了,一个组织再谈组织行为管理,那就只能靠空想了。
有过不知者蔽。
在一个组织里面,行为的管控,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领导者出了问题,没有做好自己的权威行为管理,导致下属不服从自己的命令,这是领导者自身的过失。另一部分是领导没问题,他的权威也没问题,只是下面的人接到政令之后,因为不称职,执行不力,或者推行不畅。这是管理层和执行层组织行为管理的过失。
这两种问题,都会造成组织行为的紊乱,也就是令行不畅,政事不顺。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领导者一定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否则,就是有过不知。这样的领导者,率领一个有问题的团队前进,后面肯定会越来越乱。
就跟开车一样,明明已经出现了车况的异常,有经验的驾驶者,一听异响和异动,就知道可能是车轮松动。而不够专业的驾驶者,却浑然不觉地一直开下去,直到把车轮开得飞了出去,酿成一场大车祸。
所以,对于领导者来说,他得有足够的智力来判断,哪些组织行为是正确的,哪些组织行为是错误的,并有能力进行匡扶和纠正。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组织行为管理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智力之外的事,组织行为的对错,都对他遮蔽,他对组织行为,自然无从管理。他的心智,已经丧失了对组织行为的可持续修正能力。
如果一个人被蒙住了眼睛开车,他知道往哪边开是正确的方向,往哪边开是错误的方向吗?显然不知道,因为他的眼睛被蒙住了,正确的方向自然就是对他遮蔽的。
迷而不返者惑,
被蒙住了眼睛开车,刚开始的那么一小会,还没撞车。他心里不觉得自己已经处于有过不知的状态,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续往前开。这就是迷而不返。等到后面撞车出了车祸,他就会感到很纳闷,怎么我开得好好的,就撞上了呢?
这说明,如果对正确的组织行为和错误的组织行为,都无法判断,那么当组织行为出现失控和事故的时候,他是很难找到原因的,也很难进行治理。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一方面是领导者的心智和专业素养,不足以理解什么是正确的组织行为,什么是错误的组织行为。另一方面,自然也就没有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没有以公法规定好什么是正确的组织行为,什么是错误的组织行为。
以言取怨者祸。
组织行为出现了严重的问题,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接下来必然得进行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因为缺乏一套公法,这时候领导者很难以公法来惩罚错误的组织行为。怎么办呢?只能以私法来进行问责和惩罚。
前面我们说了,孙武斩庞妃立威,是立的军法之公威,所以大家才会服威。如果孙武没有实现制定军法,就随口说,我就是看你庞妃不顺眼,就要斩你。这么一来,非但大家不会服威,还要酿成群体性的反抗,一定要杀死孙武给庞妃报仇。
以言取怨,并不是说同事之间说话不好听得罪人。而是说,以私权私威出发,来给问题和失败追责并实施惩罚。这样的话,被惩罚的人肯定不服。不仅他不服,其他人也会不服。
大家服什么呢?服的是秉公执法。如果公也没有,法也没有。那作为领导者,也就只能秉私执言了。
令与心乖者废,
公权缺失,公法缺失,公威缺失。领导者公私不分,公与私之间互相冲突,令行的是公道,心想的是私志。这叫令与心乖者废。乖,违背的意思。
在前面的以言取怨阶段,领导者的个人私威,压倒了下属,虽然大家不服,但是慑于领导者私权的淫威,敢怒不敢言。领导一看,还不错,大家很听话。于是他后面,就开始彻底地废弃公道公权,以私权来管理组织。
公道公权公威尽废,这样的组织,所有的组织行为,都是随意性的,后面就完全无法控制和管理了,离崩溃已经不远了。所以说,公权废,则组织废。
后令谬前者毁。
我们经常听说,君无戏言,军令如山。为什么领导者的命令那么有权威呢?因为背后是公道公法和公威,百姓并不是服从国君那个人,而是因为服从他所代表的国家权威。士兵并不是服从将军那个人,而是服从将军所代表的军法权威。政令的前后一致性,源于令运营于公法之上。
在一个完全以私权代替公权的组织里面,公法废除,领导者以私法来行政,心里想一出就是一出,这和公法全然不同。公法是白纸黑字确定的法度,故能令出于法,行于法。有名可循,有实可责,令出有名,令行可责。政令依据公法而出,必然都是前后一致的。
而私法背后是个人意志,个人意志是不确定的,随意的。名实皆系于一心之动,所以,必然会造成政令的不统一不一致,以至于前后相矛盾相冲突。
怒而无威者犯,
我们前面说了,孙武斩庞妃立威,是立的军威,而不是他自己的威风。所以大家都能服从军威。
而生活中很多手握权力的人,他们喜欢摆官架子,仗着手中的公权发脾气,颐指气使地耍个人的威风,这样必然会遭致众怒。这样的话,既无法立起来自己的个人威风,下面的人也会反抗,组织行为就会失控。
为什么作为领导者再怎么拍桌子发脾气,都不能服众?因为他立的是私威,行的也是私威,所以必然会被人所抵触。而有的领导也发脾气,为什么下面的人就服呢?因为他是出于公法而怒,所以大家不会犯公法,自然也就不会冒犯代表着公法的领导者。
好直辱人者殃。
领导怒行私威,下属不听号令,还要逾节犯上,怎么办呢?被冒犯的领导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私人威权,应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便以私权私威的名义,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以及还要以私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这样就遭致了下属更大的逆反。大家被公法处罚,心服口服。而被私法处罚,肯定心里面会产生积怨和仇恨。只要条件一成熟,这些积攒起来的怨怒,一定会如数奉还给领导,造领导的反。这样的领导,就会遭到灾殃。组织的存续,也会因此遭到灾殃。
戮辱所任者危,
领导者以私权处罚下属,被下属以私权相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时候,作为领导者他依然没有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继续以私法代替公法,认为下属犯上,是违犯了组织的共同利益,是违犯了公法。便打着为组织着想的旗号,以私法来升级上下冲突。把犯上的臣下都给诛杀或者罢免了。对应在现在的企业组织行为管理中,就是以私法把人给开除了。
以公道任才,以私法戮人。这样的组织,不可能形成健康的人力资源机制,人才都跑光了,剩下来的都是屈从于领导私人意志的庸才,后面组织的运行,肯定是要出大问题的。
慢其所敬者凶。
《战国策·中山策》记载:“中山君飨都士大夫,司马子期在焉。羊羹不遍,司马子期怒而走于楚,说楚王伐中山,中山君亡。有二人挈戈而随其后者,中山君顾谓二人:“子奚为者也?”二人对曰:“臣有父,尝饿且死,君下壶飡饵之。臣父且死,曰:‘中山有事,汝必死之。’故来死君也。”中山君喟然而仰叹曰:“与不期众少,其于当厄;怨不期深浅,其于伤心。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飡得士二人。”
这个典故说的是,中山国君宴请朝中士人,大夫司马子期也在席中。由于羊羹没有分给自己,司马子期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一生气便跑到楚国去了,劝楚王攻打中山。楚国讨伐中山国,中山国国君逃亡,有两个人提着武器跟在他身后。
中山君回头对这两个人说:“你们是干什么的?”两人回答说:“我们的父亲有一次饿得快要死了,您赏了一壶冷食给他吃。我们的父亲临死时说:‘中山君有了危难,你们一定要为他誓死效忠。’所以特来为您效命。”
中山君仰天长叹,说:“给别人的东西,不在多少,在于正当人家困难时雪中送炭;仇怨不在深浅,在于是否伤了人家的心。我因为一杯羊羹亡国,因为一壶冷食得到了两个勇士。”
这个典故的启示是,作为领导者,做事要公允,以公法行公事。不能以私人意志,怠慢和羞辱下属。不能让员工感到寒心,不能让他们感到受到了侮辱和怠慢。否则很可能会遭致他们的怨恨和报复。
很多人,做一点点小官,鼻孔都能翘天上去,看不起人,侮辱他人,这样的人日后都会遭致更猛烈的报复。
貌合心离者孤,
一个人是不是胜任自己的职位,应该有一套公法来进行考评,考核合格就可以继续任用他,奖赏他。考核不合格,就可以惩罚他,或者辞退他。这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公法考核合格,下属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而领导者自己心里却觉得看不顺眼,用自己的一套私人标准,老觉得他不行。这叫貌合心离。
貌合心离,自然就不会重用人才,他的能力也自然无法发挥出来。这样的话,整个组织的人才,能不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全靠领导者的个人喜好。这样的话,这个组织的人才机制就会出问题,有能力的人才,多数因为不得领导的私人标准的赏识,就被埋没了。
一个组织里面,领导者靠个人喜好来用人,会导致有能力的人都会疏远他。缺乏有能力的人来担任重要职位,这个组织肯定不会有前途。
亲谗远忠者亡。
我们常说的任人唯亲,并不是说领导者用人只用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而是说,他用人不是看是不是对公道有利,而是看是不是对自己的私志有利。
君子结于公,小人结于私。君子忠于事,小人忠于利。如果领导行私法,那些小人就会投其所好,阿谀奉承他,进谗言谋私利。谗言者,为谋私之言。这样的领导,就喜好听这样的小人来阿谀他,进而导致奸佞当道,公道废,奸邪兴。
而那些站在公道立场上的君子忠臣,他们所看到的君王,是作为国家公权威代表者,而不是作为一个私人形质的个人。他们说的话,都是奉公之言,也都是为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着想,而对于大兴私道的领导来说,忠臣的话,和他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逆耳。所以他就会选择疏远忠臣。
君主昏庸无能,如果能够亲忠臣远奸臣,忠臣一样可以辅佐他,来推行公道公事。一个昏庸无能的君主,他本来就缺乏足够的心智来推行公道公事,还要亲近小人奸臣,那些奸馋小人,之所以阿谀他,也都是贪图一己之私。君臣两者皆损害公道,则公道必亡。
近色远贤者昏,
亲君子远小人,说明君主所行的是公道,所为的是公事。而亲谗远忠,说明君主所行的是私道,所为的是谋私。在谋私这件事上,会滑向越来越深的深渊。近奸佞,那好歹也是和同事之间一起谋事,虽然谋的是私道,尽管是错误的组织行为,好歹也还是组织行为。
君主原本是要举公道,谋公事,任材使能,把天下治理好的。而一旦宠信女色的话,说明他已经以天下为家了,把整个天下都当成了自己的小家庭,而他所宠信的女人则是为他操持家务的。把整个国家,变成了夫妻店,肥自己一个小家庭,而损整个天下。这样的君主,一定是个昏君。
为什么说这种君主是昏君呢?因为我们前面说,齐家是管理最小单位的组织单元,是中学生层次的治理水平。而一个国君,把大学生和博士生应该做的事,降低到初中生的水平,显然是智力出了问题,眼里再也看不到国家和天下,只能做一些低级的领导工作,所以说他是昏君。
女谒公行者乱。
家庭作为一个最小的社会组织单元,组织结构也分为三层。在一个家庭里面,丈夫是领导者,女人是管理者,子女是执行者。
君主把一个国家,当成小家庭来治理,就等于说是在大学里面,只教小学的知识。这样更多的大学毕业,博士毕业的人才,就无法进入到这个低级的封闭的组织中。而任用自己的后宫作为管理者,以管理一个家庭的初级水平,来管理一个国家,这样来治国,如同一个小学生来教大学的课程,天下怎么可能不乱套呢。
为什么很多企业,一旦做成家庭作坊式公司,开成夫妻店,就很难做大呢?因为他们的组织层次太低,治理层次也太低,只是一个家庭模式,所以很难做大做强。
这跟是不是现代化管理没有关系,跟是不是家族企业也没有关系。这跟组织的级别,和领导的级别有关系。把高级的组织当家庭这么初级的组织来管理,所导向的结果,也只能是一个家庭作坊,和低级的领导水平。
为什么一个大型的组织中,领导决策层中的女性人数不能占多数呢?因为女性天然的管理能力是为家庭而生的,他们本能地容易把任何级别的组织,当成家庭来管理。这样就降低了组织的领导层次和管理层次,从而降低组织的治理水平。组织行为,也就容易混乱。
私人以官者浮,
组织设立之后,先立事,再进行分工,然后因任设官,找合适的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人才,来把事情做成,最后才是立功,这样才能完成组织的目标。
而私人以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人设官,以私道来给他人授官。这是刚好倒过来了,是让整个组织,为这个人来服务。新加入的组织成员,非但不能给组织输出有效工作,还要消耗他人的有效工作来养活他。这种偏离公道的行为,说明领导者浮于公道,必然会伤害组织的公利益。
平时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例子比较常见。见有人开公司了,很多亲戚都想把自己的子女开后门送进去,不管是不是能胜任本职工作。别人也不好意思回绝,只好来者不拒。这就是私人以官。
组织必须得有个组织的样子,必须时刻牢记,公行必须得行于公道之上。一旦私道压过了公道,则组织迟早有一天,会成为私行之所。
凌下取胜者侵,
领导者行私道,废公道。不仅会做出私人以官的事,还会形成组织的内部兼并,以私兼公。把组织利益,转化为私人利益。这样就会造成组织利益越来越萎缩,而作为领导者,因为手上握有权力,在内部以私兼公的活动中,肯定会凌下取胜,也就是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势来成功侵占下属的利益。私人利益越来越壮大,直到组织的崩溃为止。
名不胜实者耗。
名是指公法,实是指公行。如果公法无法指导并控制塑造公行,那么组织行为,一定会出现混乱。混乱的组织行为,就做不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协调有序。内部的混乱和低效率,会消耗大量的资源,也会导致工作成果大打折扣。所以说,名不胜实者耗。
所以说,组织行为管理,是一件决定组织成败的大事,也是决定组织运行效率高下的大事。可见,制度建设是多么的重要。
组织行为管理,现实中我们常见的问题有这样几类。第一类,没有公法,甚至组织连制度都没有,这种情况下,组织行为管理就无从谈起。第二类,组织所制定的公法不合理,不得人心,不能服众。虽然有公法,但是不足以给公行提供支撑。第三类,死板僵化,制度的革新,跟不上组织行为管理的需要。这些都是名不胜实。
修文韬习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