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1912年6月-1992年9月28日),原名胡鼎新,“乔木”是笔名,江苏盐城人。1930年毕业于江苏省扬州中学,1930年至1932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物理系和历史系,1933年经上海抵达杭州,插班就读于浙江大学外语系二年级。从1941年2月起至1969年任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还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新华社社长,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1992年9月28日,胡乔木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
人物生平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与领导北平学生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
193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
1937年后,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
1941年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
1942年全党整风运动开展后,他参与领导文艺界的整风运动,同作家们建立了良好关系。中央领导层的整风运动开展后,他列席中央政治局的整风会议和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并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参与起草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48年4月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后,任新华社总编辑和社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他多次为党中央起草重要文件。1948年2月,主要由他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受到毛泽东同志的赞扬。他为《解放日报》、新华社撰写和修改大量社论、评论和新闻。他撰写的《驳蒋介石》、《无可奈何的供状》等重要社论,在党的宣传斗争中成为犀利的投枪。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他参与负责组织的新闻宣传战线取得的巨大战果,对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起了有力的配合作用。
1949年3月,他参加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作关于新闻工作的发言。党中央进驻北平后,他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起草,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作了许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胡乔木同志主要在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任职。
1950年至1954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1954年起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1956年9月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他在1951年撰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新中国第一本具有开创性的简明党史。他先后参加《毛泽东选集》第1 至4 卷的编辑工作,为宣传毛泽东思想付出大量心血。
他参加起草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要文件,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和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
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起草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
1983年8月16日他倡议身后将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以后又提出在他去世以后把角膜捐献出来。他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德是全党学习的榜样。
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是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著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诗集《人比月亮更美丽》。
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遗体于10月4日火化。按照生前遗愿,10月26日将骨灰撒在延安地区。
家庭成员
夫人:谷羽
长女:胡木英
长子:胡石英
次子:胡海泳
代表作品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
《胡乔木文集》
《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人比月光更美丽》
纪念活动
1994年,《回忆胡乔木》、《胡乔木文集》出版发行。
1995年12月,胡乔木生前1.4万件档案资料和4万余册图书,由其子女分别捐赠给中央档案馆、当代中国研究所和江苏盐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