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国家在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给到我们的农村集体组织一定的补偿款项的,然后村民小组就会将自己得到的这部分补偿款项再次分配给所有的村民户。那么就会有很多森系女有疑问,那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候,这个补偿应该是怎么分配的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它是分为几个部分进行的,第一个部分就是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青苗主要是指一些没有成熟的一些农作物,或者是正在生长的一些园林花草等等。地面上的附着物主要是指除了青苗之外的一些物品,比如说房屋设施等等,那么不管是青苗补偿还是土地上的附着物,都是需要用地单位对上面的毁坏的损失向附着物的所有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的。补偿费用这个归属是指谁的,就会将这个补偿款项给谁。
第二个部分就是征地安置补偿,这主要是指在对拆迁进行之后对于征地单位的安置,以及因为征地之后造成的一些劳动力所需的费用而支付的补偿金额。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以及征地的安置土场,都是需要专款专用,不可以挪用的。安置的补偿费用主要会根据我们户口上的人数,按月对我们进行补偿。集体组织需要将收集到的征地补偿费用都支付给征地的村民。
第三个部分就是土地补偿费用了,土地补偿费用是指用地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因其土地被占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提供的一种补偿。在土地补偿之后,相应的政府应该要根据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分配办办法,然后再将其发放给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