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渐点燃资本市场热情的中国药品电商零售市场,突然被一个令人措手不及的政策变化泼了盆冷水。
近日,天猫向众多入驻天猫医药馆的商家发送了《关于药品类目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宣布即日起暂停药品业务。
天猫医药馆在一份对外声明中表示,将按照河北药监局通知,积极配合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其他业务维持正常运营。
除了药品业务(均为OTC药品),天猫医药馆还有医疗器械、保健品、成人用品等业务。
有数据显示,天猫医药馆去年10亿元的销售额中,OTC药品销售额为2.8亿元,占比26.6%。
记者发现,截至目前,消费者仍然能在天猫医药馆上买药。一位天猫相关人士解释称,这是因为天猫为保证消费者和商家权益,会给商家停止药品交易设置一个缓冲期,“确切的时间表视具体情况而定”。
此次叫停并非只针对天猫医药馆一家。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除了河北药监局之外,上海药监局、广州药监局也收到了相关通知,只是还未正式通知相关企业——即1号店和八百方。
财新网最新报道称,国家食药总局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称正在就网上售药面临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这意味着“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将被全面叫停,因为目前国内就只有这三家试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CFDA)分别于2013年11月12日、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25日批准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2014年被阿里巴巴收购)、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即1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
这种正在被叫停的试点也被称为“A证试点”。
在中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需要取得CFDA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证、B证、C证三种。拥有A证书企业只能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拥有B证书企业可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拥有C证企业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自营非处方药品。
因此,平台企业想要开展医药B2C业务,有三种办法:一是在平台上做展示,购买时跳转到持C证的网上药店进行购买;二是收购具有网上零售药品第三方平台试点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购买时跳转到试点企业平台进行结算;三是平台自身申请网上零售药品第三方平台试点企业资质。
天猫医药馆曾经尝试过第一种模式,在95095平台拿到首个网上零售药品第三方平台试点企业资质;阿里巴巴将其大手笔收购后,天猫医药馆切换成了第二种模式;八百方和1号店则是一开始就是第三种模式。
对于这次试点被叫停的原因,目前为止还未看到官方说法。业内分析认为,这很有可能是B2C第三方平台试点资质到期所致。
按照此前CFDA下发文件的规定,“试点工作为期一年,期中要将试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总局,期满应提交全面总结报告。”八百方创始人张小兵曾在接受动脉网采访时表示,去年8月,三家试点曾到北京汇报工作,当时CFDA表示这三个试点会继续运营。
“CFDA一直在积极推进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从节省资源的角度,平台肯定是未来的一个方向。但国家对于医药电商的政策是相对滞后的。”张小兵说。
2014年5月,CFDA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允许网售处方药,但两年过去了,这一政策至今仍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