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风灵
来 源:风灵
我们对科斯定理并不陌生。科斯定理常见的表述为:“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效率。”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下,不管交易的标的最初归谁所有,市场主体都可以通过自愿的交易达到有效率的结果。或者说,潜在的交易机会都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科斯定理常常用来解释产权冲突的问题,因为如果产权没有冲突,也就根本不需要考虑产权的初始配置了。经典的例子是火车在运行中溅出火星引燃麦田,这是历史上真实出现过的案例。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利是归铁路公司的一方还是归农民的一方,都会得到有效率的结果。另外常见的例子是工厂污染。假设工厂污染给居民造成了10000美元的损失,治理污染需要5000美元,那么,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法律规定居民享有清洁权,工厂会治理污染;即使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附近的居民仍然会与工厂达成交易,比如为工厂购买5000美元的排污设备,其结果都会是工厂治理污染。这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率的方案。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科斯定理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似乎对双方都有利的潜在的交易机会即帕累托改善没有实际发生。如果交易成本过高,比如说,在上一个例子中,交易成本如果高于5000美元,居民就不会与工厂达成排污的交易,而宁愿忍受污染的后果。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把违反帕累托条件描述为非效率是不正确的,因为交易所得的收益还不如交易成本。
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的问题,这是了不起的洞见,也是主流经济学以前几乎没有考虑的问题。科斯这样描述交易成本:“为了执行市场交易,需要去发现和谁交易;需要去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需要为了达成交易而谈判,起草合同,监督合同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操作常常成本极高。”但是,如果交易成本为零,科斯认为,谈判将一步步推进,直到不能够进一步改善资源配置为止。
在这里,我们看到,科斯关心的仍然是资源的配置问题。我们在上一讲中就已经谈到,资源配置的前提是对于要进行这种配置的人而言,资源已经是给定的。但事实上,社会中的资源对于任何人而言,都远远不是给定的。所以,市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知识问题,而不是资源配置问题。
就我们所举的工厂污染的例子而言,居民首先要认识到他们有与工厂达成交易的机会。一个人利用可得机会,首先必须意识到这种机会。零交易成本,包括零信息成本本身并不保证交易机会将被发现。
哈耶克曾说过,经济学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是向主观主义迈进了一步。在经济学中引入主观价值论当然是很重要的进步,但以米塞斯、哈耶克和柯兹纳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对经济学作出的更重要的贡献是强调人的主观发现和感知,强调其在市场过程中的作用。不管资源或机会是不是客观存在,必须要有人发现它,才可能得到利用。而这必须引入企业家精神和市场过程的概念。交易成本为零,仍然需要企业家精神去发现交易机会。
科斯定理顺理成章的推论是,既然交易各方对决策相关的所有信息是全知的,那么只要排除了交易成本的障碍,就没什么能影响效率了。如果某种制度安排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行资源配置,那这种制度就具有优越性。科斯的企业理论就体现了他的这种认知。
科斯认为,企业制度是减少交易成本的产物,企业的规模也受制于内部的交易成本。随着企业规模增大,代理层级增多,这种内部成本也会增大,最后达到规模与效益的平衡。但企业的规模收益如果真的只是受制于内部交易成本的话,那么,恰当的选择应该是强化执行效率和奖惩机制,比如可通过类似军事化的方法来大幅度降低内部成本。市场上具有优势的企业将是那种纪律森严集中指挥的庞然巨物,但现实却绝非如此。实际上,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最大的问题不是内部成本的增加,而是对外部交易机会的无知。纪律严明集中指挥的企业,缺乏发挥企业家精神的激励和环境。这种企业虽然能享受到降低交易成本的好处,却要面临缺少创新的劣势。计划经济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在由上到下以中央指令运作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不管通过什么方式降低其内部成本,哪怕真的实现了内部交易成本为零,都仍然存在不可克服的效率障碍。因为计划经济的本质是取消个人的行为选择,个人不能自由选择,经济体就没有办法利用分散的知识。如柯兹纳所说:“中央计划……注定要在对分散于整个经济体中的大量重要且可用的信息纯粹无知的世界中运作。”
与此相关,对市场经济常见的另一种误解是竞争会产生浪费。乍一看,同一行业中的竞争似乎是一种重复投资和浪费。比如鞋厂,许多家鞋厂生产大体类似的鞋子,不如只留下一家鞋厂,为所有的人生产鞋子。但这种主张同样是建立在资源是给定的,市场主体对所有相关的供求信息无所不知的前提下。而事实上,没有人能掌握全部的信息,经济主体决定参与到竞争过程中,恰恰是因为他掌握一些不为旁人所知的生产或经营信息。通过竞争,有价值的信息才会得到利用,市场才会由不均衡逐渐趋于均衡。指责自由竞争产生浪费,就如一个人吃了五个馒头吃饱了,抱怨前面四个馒头都是浪费;又如病人认为医生可以直接处方开药,而不需要检查和诊断。
主流的福利经济学以资源是否得到有效配置或是否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为衡量经济制度或经济政策优劣的标准。如最近两讲的分析,柯兹纳反对这种标准,他提出,应该以经济制度或政策能否促进“协调”作为标准,即以市场主体的决策的相容程度作为标准。协调标准强调的是知识问题,不协调的情况下,比如要价过高或出价过低,是因为一方没有意识到另一方想做什么。关注协调标准,关注的是交易主体自身的考量,强调的是变化的市场过程怎样消除不协调。也就是说,能让原本不协调的状态趋于协调的制度才是可取的制度。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在本书中,柯兹纳是以市场过程的视角,详尽地探讨了企业家精神和竞争如何发现和利用分散的知识,从而促进协调,使市场状态趋于均衡。本书与我主讲的柯兹纳的另一本书《市场过程的含义》相辅相成,可以结合来读,这两套讲义也可互为补充。
我们关于本书的学习就暂告段落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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