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买卖二手房的一些陷阱
律师解答:
1、有些人利用一些买家急于买房、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够购买单位内廉价商品房的名义骗取钱财。2、为了获得利益,一些人通过伪造相关文件等手段出售不属于自己的房子,以骗取房价。当买家发现他们已经逃跑了。3、为了更顺利地出售房屋,一些人隐瞒了房屋被抵押的事实,并诱使买家用虚假文件支付押金或房价。当买家发现事实已经太晚了。4、一套房子卖得多,骗取购房款。一些非法中介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并通过一套房子卖得多,骗取他人的购房款。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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