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常年争吵而离婚,离婚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民法典中老人行动不便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除这个疑惑,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中老人行动不便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同意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二是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老人行动不便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另一方应诉即可。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从中可以知道老人行动不便也是可以离婚的,首先如果可以协议离婚,那么就可以由男女双方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找我们法律知识网律师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