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复印件加转账凭证是否能够起诉?
借条复印件加转账凭证是能够起诉的,不管证据是否充足,起诉都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没写还款日期如何讨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三、借条内容是什么?
借条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为______,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出借人:_______身份证: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份证: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在我们国家,证据在任何的民事诉讼活动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民间借贷案件当中,没有充足的证据,那么就不能够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也不能够随意的判决对方还款,所以借条加上转款凭证,再加上其他的证据,才能够证明存在真实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