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从农民手中购进一批去皮的小麦,我们磨粉制成的小麦面粉,这种情况我们企业是否可以按初加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吉地税发[2009]20号文件规定:企业或个人将自产或外购的粮食作物脱粒或去皮、核桃等坚果去掉外面的软皮或从松果中扒出松籽,之后将这些经过简单处理过的农林产品出售给其它企业。其它企业购进的上述农林产品可不视为已经进行了第一道简单加工处理,购买后进行的符合通知规定的初加工,可以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提示:购进文件规定的农林产品,可不视为已经进行了第一道简单加工处理,购买后进行的符合通知规定的初加工,可以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