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又叫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属于企业,而且属于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份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要改制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即使是不具备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也要逐步改制为股份制的农村信用社。
要深入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待遇问题,就要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变迁及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说起
01 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变迁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合作金融的范畴,在我国最早可以上溯到20世纪20年代。1923年6月,“中国华泽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省黄冈县建立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建国后,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作为三大合作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基本上每个乡镇都至少有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
之后,农村信用社先后经历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管理。到1974年起,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979年起,由中国农业银行代管。1996年起,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由农村信用社的县联社负责业务管理,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监管相。2001年,国内首家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开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先河。2003年,国务院开启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确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方向。同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于2003年成立,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
2005年前后,全国各省均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对全辖的农村信用社实施行业管理,之后农村信用社在各地快速发展。
2010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登录A股上市,成为A股中农村商业银行第一股。
02 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主力军”,这句话是对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重要地位的精准表述。这不,在学习强国这样的平台上都有这样的题目。
关于农村信用社的重要地位,在国家层面的重要政策和会议中一直都有所体现。2003年,国务院开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持续给予政策支持。
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等要求。在2018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中,都提及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并且,中央也一直强调要农村信用社的总体县域法人数量总体保持不变,提升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能力。
03 农村信用社在县域地区的金融中处于市场领导地位所谓县域地区,就是个各地级市除了主城区以外的地方都属于县域地区,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农村地区。2003年以来,为了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人民银行对全国的农村信用社注入真金白银,各地方政府则通过捐赠资产、现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农村信用社,这为农村信用社迎来一轮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对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的业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相对封闭,反而躲过了美国的这次次贷危机带来的金融风暴,真正迎来了农村信用社的黄金发展十年。
在大部分县域地区,甚至在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目前大部分地方均已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都占据了当地银行业市场的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第一,有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市场占有率基本达到50%左右。
04 农村信用社的薪酬待遇决定机制说到待遇问题,既与这个企业的市场地位有关系,又与这个企业的薪酬决定机制有非常大的关系。就银行业来说,四大行的薪酬框架机制和薪酬总额由北京总行决定,各分行和支行调整的空间非常小。各县的农村信用社不仅在业务上处于当地市场的主导地位,而且各自属于独立法人,对自身的年度薪酬总额有非常大的决定权,这就必然会导致同一县域地区的银行机构相比,农村信用社的平均薪酬待遇会相比其他银行机构的要稍好。这里说的只是平均薪酬待遇,具体到每个人的待遇,则与自己完成业绩的情况有非常大的关系了。当然,个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之间薪酬待遇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毕竟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还是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