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丰 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 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 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人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闃其无人,三岁不见,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 窥其户,闃其无人,自藏也。
王假之
凡物皆有丰,惟王之丰为足,以极其至也,故曰王假之,尚大也。孔子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孟子曰:尊亲莫大乎以天下养,《易》曰:崇高莫大乎富贵。老氏曰:王亦大。皆此意也。
勿忧
既丰矣,而言勿忧者,有大则患矣,其大无疆,惟休则无疆,惟恤此古今之至情也。汉高祖之除彭韩、系萧何、疑陈平,唐太宗之杀刘洎、李君羡,皆既丰之后,优之深也。圣人曰:是不必忧,愈忧愈惑,非保大之道也。君人者,昭吾明德如日之中,照临下土、岂有阴慝敢干其间哉!如此则不必忧矣。虽然日月为高矣,犹有昃食之虞,天地为大矣,犹有盈虚之变,人之智不免于死生,鬼神之灵不免于聚散,则丰亦岂吾之所能常有,就使失之,亦常理也,又岂忧虑之所能如何哉!此圣人极言勿忧之理,而在以足卦辞日中之义,使知中者人之所当勉,而昃亦非人之所能为也。
宜日中
大抵丰卦以明为主,故下三爻皆自明而无咎,上三爻皆暗以能求明为吉,不能求为凶,此所以宜日中。
盈虚消息
盈虚者,消息之极,消息者盈虚之渐。消,浸亡也,息,浸长也。
人乎鬼神乎
人者,形之盛也;鬼神者,气之盛也;天地者,形气之大者也。一盈一虚,犹随时而消长,则形气之运于其间者,从可知矣。
噬丰贲旅
动而明人者,为立法;既明而后动者,为断刑。明以止者,为虽明而不敢速;止而明者,为虽慎而不敢留。立法者,雷电始作而未至,断刑者,雷电至矣。声光并至,所以为大,折狱用明象电,致刑用威象雷。
六爻
丰以雷电皆至成卦,故六爻不论敌应,皆为相资之象。初九、九四皆阳也,曰配、曰夷、曰句、曰尚,古文句即均字,皆言同也。然虽同无咎,但不可过尔。同则明动适平,过则偏于用明,其敝也苛,故曰过旬灾也。六二、六五皆阴也,六二以五为蔀,在上而暗也;六五以二为章,在下而明也。二自往五,则得疑疾;五能来二,则有庆誉。二之不往,非忘君也,积诚以感之,则其蔀可发而去也,故曰有孚发若,吉。九三极明可用,而上六以柔暗自高,故九三当丰而见沛,当昼而沫,有左而右废,皆可小用而不可大用之象,其凶皆在上六,非九三之咎也,故三曰无咎,上六曰了。上六居丰之极,外极其大而内极其暗,自外言之,如屋之翚,飞上天际,动之至也;自内言之,九三近在其家,乃三岁而不见,则不明之至也。三岁者,上三爻之终也,其不明者,非九三不与之,乃上六柔暗自高,而不下示也,故曰自藏。又以见九三之无咎也,若不言自藏,则人必真以其家为无人,而归责于九三矣。
配主 夷主
初以四为配,四以初为夷,上下异辞也。自下并上曰配,如妻之配乎夫人,帝之配乎天帝也;自上并下曰夷,如丘之夷而入乎川,日之夷而入乎地也。
旬
离纳已,震纳庚,自己逆数至庚为旬,自离初至震四也,过庚复已则为离之四,当有焚弃之灾,故曰过旬灾也。
丰其蔀日中见斗
六二、九四爻辞同用蔀、斗,而其意之所指则不同。六二指六五为蔀、为斗,故不可往,往则入于暗而得疑。九四之蔀与斗皆自指也,故利于行,行则遇明而得吉。《象》恐人误以二爻同释,亦以四之蔀、斗归责于六五,故九四之《象》最详。曰丰其蔀,位不当也,言以九居四,不得比六二之当位也;曰日中见斗,幽不明也,言九四之幽暗,不得比六二之自明也;曰遇其夷主,吉行也,言九四之当行,不得比六二之不往也。此二爻以《象》辞考之,然后见其不同。大抵二爻之分,二中正而明,四不中正而又不明也。
旆昧沛蔀沫
蔀者,蒙覆之物,大则全无所睹;旆者,旌藩炎属,虽大而不全暗。斗在昏时之后,昧居平旦之前。自旆、昧言之,皆有小明,非若蔀、斗之甚也。旆与昧,皆王弼本,今从之。《九家易》作沛、沫二字。大暗谓之沛,斗勺后星谓之沫,则其昏甚至于蔀、斗,非今义也。
庆誉
六五无应,则本无庆也;不明,则本无誉也。其喜与名皆因六二之来而得之尔。
56.旅 艮下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旅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 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 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 丧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 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卦辞
旅小亨,旅贞吉,凡卦辞重用卦名者,别出一义,不缘上文也。如震来虩虩,盖言自震;震惊百里,乃震人也。颐之贞吉,总言一卦之义,观颐自求口实,乃观颐之道也。旅小亨,就旅之卦才言之,可以小亨,不可以大用;旅贞吉者,旅于则吉,不正则凶,乃处之道也。
《彖》
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此以六五释旅小亨之义,在外旅也以柔行顺,小亨也,本爻之美止于誉命,可见其小矣。止而丽乎明,此以重卦释贞吉之义,知止则自处者正,丽乎明则所依者正,旅必 如是而后得吉。六二以正而无尤,初六以不正而取灾,此可见吉凶之所在矣。
旅之时义大矣哉
旅卦之才可以小亨,如六五足矣,至旅之时义则甚大,非孔孟不足以尽之也。圣人惧人但以卦才小旅,故赞其时义之大,使学者思之。至难处者,旅之时;至难尽者,旅之义。
山上有火
山非火之所留也,野烧延缘过之而已,故名之曰旅,而象之以不留狱,明象大慎象山,不留狱象火之过山。
斯其所取灾
旅之所贵乎止者,止而丽乎明也,初止于下,而远于下,而远于明,复何云哉。夫君子之旅,以行道也;小人之旅,以求利也。二者皆非明不济,若止于琐琐,则胥失之矣。琐琐,细小貌也。
志穷 心未快
初六柔止于下,其志卑污,故曰志穷;九四刚炎于上,其志高明,不以得利为足,故曰心未快,此二爻亦宜合观。
六二
次,所居也,谓二;资,所有也,谓六;童仆,所赖也,谓三。三自外来,而比于二,旅之相得者也。在二为得,在三为丧者,二以阴得阳,故为得,三以阳得阴,故为丧也。
童仆贞
贞字当自为句,不可以连于童仆也。旅以贞为吉,而六二、九三皆得正位,故圣人辨之。如六居二,中正柔顺,可以事于卦辞之贞,贞于此,则终无尤也。如九居三,重刚不中,以此为贞,适以自危而已。
九三 六五
旅自否来,三、五升降而成卦,故二爻当合而观之。九本居五,乃舍之而去,使变为离火,故为焚其次舍。二阳之健而下,与二阴同止,无左右之助,故为以旅与下,丧其童仆。六自而上,至五成离,而九去之,故为射雉得之,而亡其一矢。离为雉,刚爻为矢,言三爻皆刚,去其一也。一刚去之,疑若无誉而终有誉命者,虽失一刚,而能上及二刚,所得多也,故曰上逮也。旅恶下与而喜上逮,中德为誉,中位为命,外卦为终,此即《彖》所谓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旅之最善者也。
九四
以九居四,在旅能顺者也。虽未得位,然就其所处,顺而丽乎明,亦可以得利矣。资者,本有之,财斧者,致用之利,二止于内,故怀资而已,四丽乎外,故兼得其利。然而得利者不若得中、得正之为快也,君子所乐,中正而已,利不利焉,是以我心不快也。
其心 我心
艮六二已得正位,而力不能止,故曰其心不快,其者,指其位言之也。旅九四力虽可为,而未得位,故曰我心不快,我者,指其人言之也。其指二字,我指九字。
上六
鸟者,离之象,巢者,附丽之至高者也;焚者,离火之失性者也;笑者,喜其高离之鼓缶而歌也;号咷者,悲其焚离之大耋之嗟也。旅之上,即离之三也。
先号后笑 先笑后号
旅,离在上,故后号;同人,离在下,故先号。离性炎,故多怒也。同人之五,得二而后成兑,故后笑;旅之五,先已成兑,故先笑。兑性悦,故多喜也。
丧牛于易
大壮九四与六五易位,而失其壮很,故曰丧羊于易,无悔;旅上九与六五易位,而失其柔顺,故曰丧牛于易,凶。六五失其刚,故所亡者一矢;上九失其柔,故所丧者牛。六五亡矢而得离之中位,故为射雉;上九为失性之火,故终莫之闻,言无誉也。
57.巽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攸往,利见大人。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象曰:进退,志疑也。 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九二:巽在□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频巽,吝。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 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牀下,丧其资斧,贞凶。
象曰:巽在牀下,上穷也。 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卦辞
姚小彭氏曰:巽自遯变,六二升而为四,以比于五,故为小者得亨,为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晁公武氏曰:兑巽成卦,皆主于柔。然兑内刚而外柔,其用柔也,故亨;巽内柔而外刚,其质柔也,故小亨。
大《象》
申命象风之声,行事象风之迹。
《彖》
以卦体言之,重巽以申命,是小亨也,事必待于申命而后行,岂大亨之规模哉。以九五言之,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是利有攸往也。以初六、六四言之,柔皆顺 乎刚,是利见大人也。《彖》辞与旅相类,皆总陈卦义,而用是以二字结之,故知当作三句分说也。
初九 九二
巽,疑卦也。初与二,皆以不正自疑,史巫,主占问之人,用史巫纷若者,疑之甚也。初柔当疑,故利以刚矫之。二已得中,中大于正,本自无咎,不必纷纷也。先儒多以纷若为致吉之道,以《象》辞考之,纷若本不应吉,纷若之所以吉者,以得中也。巽自遯变,初本在下,故其疑浅;二本在四、忽降而下,故其疑深。深降而得中,与五相配,初又顺之,但见其吉,何咎之有。升降患不得中,既得中矣,又何疑焉。
九三 六四
九三重刚而不中,志本强躁,又居下体之终,其志极矣,迫于二、四两爻之相易,不得已而巽,故为频蹙、为羞吝。六四重柔,安于巽者也,自二升四失中,疑若有悔,升而得正,是以悔亡。不独悔亡,又有成卦之功,使遯之上三爻好遯、嘉遯、肥遯而在田野者,皆变而为入,此六四之功也,故曰田获三品,有功也。此小亨之验。巽为利市三倍,《象》亦出此。
九五
巽,多疑之卦也。九二已中矣,犹以不正自疑,纷纷而不能决也。惟九五中而又正,其吉无疑,故凡巽之疑悔,至是尽亡,又曰无不利者,决其无疑也,又曰无初有终者,言初疑而今不疑也,言之重,辞之复,皆为疑设也。巽之时,惟此爻为美,其多疑犹如此,可见巽卦无大亨之用也,故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言其吉独此一位尔。九五制命之主,故又于爻义之外,统论重巽之义。庚,更也,续也,事已而更为之,以续前事也。先事三日,初疑、二纷、三吝,皆未保其吉也;后事三日,四有功、五无不利,始亨其吉也。此当于上九言之,以上九穷巽而不反,别有凶义,故于五言之。其实后庚三日,总言上三爻也。上之穷而不反,亦以其无下三爻之疑,是以不可回尔。
巽在床下
上九爻辞与九二同,皆以阳居阴也。当巽之时,惟此二爻以阳而失位,巽中之又巽者也,故皆为巽在床下,言失位也。二虽失位而得中,中大于正,所以吉而无咎;上既失位愈巽,极而不反,太为丧资失斧之人,而犹固守其穷凶之道者也。以上两句解下两句,不烦推说而义自明矣。凡爻以德为资,其本质也;以位为斧,其利用也。上既失位,并其刚德而亡之,故资斧皆丧也。此德宗奉天之后,姑息之时也。
武人 资斧
巽初六与履六三同称武人者,履之三即互巽之初也;巽上九与旅九四同称资斧者,旅之四即互巽之上也。巽究为躁,寿诞我武人焉;巽为利市三倍,故称资斧焉。履之三居下体之终,为五阳之主,故用其究以为大君。巽初未究,故利用其究以自治而已。旅四得其所处,故为得其利;巽上无位,故其利丧焉。
58.兑 兑下兑上
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初九:和兑,吉。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六三:来兑,凶。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上六:引兑。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巽兑
巽与兑皆有坎之半体,巽不上出,所以为入;兑不下流,所以为泽。巽自遯来,以六四为主,遯变为入,故为悔亡;兑自大壮来,以六三为主,壮变为说,故为来兑凶。
兑亨利贞
兑之亨利贞,自是三德,非利在于贞也,故曰说以利贞,言以利贞而得说也。利者,说之情;贞者,说之理。柔在外为利,利者万物之所说也;刚在内为贞,贞则天人之理得矣。顺乎天,兑上也;应乎人,兑下也。天人皆通,所谓亨也。《彖》不言亨者,亨者说之效,故极言之。
顺天应人
革与兑皆顺天应人者,顺天理之正,应人心之公,则革无私意,说无邪心矣。革者天下之大利,说者天下之美名,此二者最易于失正,故革曰元亨利贞,兑曰亨利贞、盖谓此也。兑自二至上互革。
民劝矣哉
民忘其劳,民忘其死,即所谓劝也。
大《象》
朋友以象二,兑讲以辞说之,相会以文也,习以身行之,相观以善也。
六爻
兑以六三为主,凡诸爻称兑者,皆谓二也。初九与之同体为和兑,九二与之相比为孚兑,六三来而成兑来兑,九四当三、五往来之冲为商兑,上六与三相应为引兑,九五不称兑而称剥者,卦中独此一爻与三非同、非比、非应,舍三而去,自与上比也,阴来比阳为兑,阳往比阴为剥,其戒深矣。阳爻曰和、曰孚、曰介,皆刚辞也;阴爻曰来,曰引,皆柔辞也。
孚
阳为实,中实为孚,二、五皆以阳在中,故二为孚兑,五为孚于剥,虽所用不同,其孚一也。
初九 九二
初、二皆与凶人相说,而不害为吉者,初正而二中也。初与三不相比,应无可疑者,独以三来同体,而与之和,和有相济之义,以正济不正,适足救三之 凶,故小《象》曰:行未疑也。九二亲与三比,始涉可疑,然二以刚实在内而得中,其志可信,决无朋邪之理,惟与邪比,其悔亦亡,故小《象》曰:信志也。自二至上为革,故悔亡、信志;初珐五为中孚,故无疑;三至上为大过,故凶。此又互象之著明者也。
商兑有宁
商兑未宁指三与五也。商者,交易往来之名,三为五而得厉,五为三而得凶,两爻相易,皆未宁也,彼皆商兑而未宁。四乃介疾而有喜。然则动而求说者,未必不为祸;静而受疾者,未必不为福也,圣人之训深矣。
介疾有喜
介,间也,两者之间,人所宁以为限别也,故物之有两者谓之介,有守者谓之介,有别亦谓之介。一在两中,故可谓之介,介丘是也;一能制两,亦可谓之介,大介是也,豫之六二能以中正自别,不与祸交,故为介于石;晋之六二守其中正以俟上之明,卒受其福,故为介福;兑以三、五两爻查易成卦,九四介于其间,守其不正之位,而不肯动,故为介疾。介福者,介者之福也;介疾者,介者之疾也。然其疾有喜,五与四本比,及降为三,复与四比,四虽不动,而说自随之也。凡疾之愈者为有喜,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损其疾,使遄有喜,皆疾愈为言也。凡阴阳相得者为有庆,故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明九四之所守,本应有疾,因阴阳相昨,故得愈也。
孚干剥位正当也
九五居兑而言剥者,以卦气当之也。兑为正秋,下二爻七月为否,中二爻八月为观,上二爻九月为剥。九五当剥之时,而说比小人,是助剥也,故以是戒之,《象》曰位正当也,言虽兑爻,正当剥位也。履、夬二卦皆成于乾兑故履之九五称夬,小《象》辞与此同,亦言其在履而当夬位也。中孚九五曰有孚挛如,即用小畜九五之辞,故其《象》亦曰位正当也,言巽体居上,四、五以正相孚,皆与小畜相当也。否九五曰大人吉,其《象》亦曰位正当也,言此爻正当乾卦九五大人之位也。《易》中小《象》言位正当也凡四爻,皆兼取两卦相当之义,此外得位之爻,或称正,或称当,无兼称者。
上六
萃之六二引吉,下为上所引也;兑之上六引兑,上为下所引也。六三为说之主,而上六为其所引,故曰引兑,虽所居得正,可以无凶,然为下所引而说,亦不足观矣。故不称吉,明其未光也。
59.涣 坎下巽上
涣:亨。 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涣,亨。 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初六: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 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彖》
涣亨,指九二,故曰刚来而不穷,王假有庙,指九五,故曰王乃在中,利涉大川,指二与四,二来成川,四来成木,故曰乘木有功;利贞,指四与五,《彖》虽不解利贞二字,然上文论成卦之爻,其义已见,即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也。否之六二得位乎四,而上同于九五,卦中惟四、五两爻为正,四为成卦之主,五为王位,盖以正臣上合正君,而成涣难之利者也,故曰利贞。石经《彖》文“利涉大川”之下亦有“利贞”二字。
王假有庙
祭祀之礼无物不备,则庙中者聚之极也;主祭者之心一物不留,则庙中者亦涣之极也,故萃皆曰假有庙,非知道者不足语此。萃之《彖》曰致孝享,以备物言之也;涣之《彖》曰王乃在中,以内心言之也。观其彖辞,则圣人之意见矣。
大《象》
天下之至散而不可抟者,惟风与水而已,二物之相遭,天下之言涣者莫加焉。先王以是享帝,故能与天神接;以是立庙,故能与祖祢交。盖心无方,神亦无方,心之遇神,当如水之遇风,使吾心有一毫之系,则不能与神通矣。亨帝于郊,象巽之高;立庙于宫,象坎之隐。
六爻
下三爻皆处险而待涣者也。初六在否之初,急于自拔,离而去之,则变为无妄,而无与于当世之涣,故独不言涣。二自四来奔,而否始为涣,故加涣字自九二始。三出险上,而有应于外,身与险相离矣,然未能及人也。上三爻皆涉川之木能涣者也。四离其类而上同,而涣事始成,为卦之主,故称元吉。五居王位,当既涣之后,无所复为,但当施发散之令,以释天下之疑,离事为之烦,以享王位之逸而已。上乃处涣之极,与坎三有应,能涣而远之,不罹其害,皆乘木有功者也。坎为血,有伤害之象,初六辞详具明夷六二爻中。
涣奔其机
九二本否之九四,降而居二,而否者于是涣焉。自上而降为奔,俯而即安为机。四本不中,降而得中,俯而安也。故为涣奔其机。二志在逃否,故涣而去之,今乃复在险中,疑若有悔,然在险得安,犹未失其所愿,故为悔亡,即所谓刚来而不穷也。二以震木为机。
涣其躬
自三至五,坎散而成艮,艮为躬,故曰涣其躬。三居险之极,疑若可悔,以与上相应,故得连外卦,以免其身,故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涣其群 涣其丘
六四本否之六二,升而为四,下离三阴之群,而上为成涣之主,巽以出险,正以居上,涣之最善者也,故曰涣其群,元吉。然而虽在涣散之中,自有丘聚之理,非群阴所知也,方涣其群之时,二阴以丑夷之情相望,固不免于怨,及涣事既成,初得吉而三免悔,众阴聚而依焉,然后知六四之有功也。涣其群,涣之始也;涣之终也,义各不同,故两言涣以别之。四在二为坤,坤为众,故曰群。四升而上同五为艮,艮为山,故曰丘。
涣王居无咎
四,臣也;五,君也。君不主涣而臣主涣,宜若有咎也,然臣道当劳,君道当逸,臣以有事于险为涣,君以无心事为涣,自君言之,虽端居不为,亦无咎也,故曰涣王居无咎,正位也。涣汗,涣之于下,使民无事也;涣王居,涣之于上,君无事也,凡此皆六四之功,所主不同,故亦出两涣字。巽之五,先庚三日,后庚日,故为大号,位正中也,故为王居、为正位。
王乃在中 王居无咎
涣离也,以庙中言之,王乃在中,则君心涣然,而离于人;以朝位言之,王居无咎,则君职涣然,而离于事。盖涣之极致,惟此二时为能当之。然庙中为尤至,故于卦辞言之,爻之所主者位,故称居焉。
涣其血
上九爻辞,血与出韵叶,皆三字成句,不以血连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与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又惕与逖,文义自殊,据小《象》言远害也,则逖义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惟上九一爻去险最远,故其辞如此。
汗血
散其汗以去渫郁,散其血以远伤害,上三爻皆以巽涣坎者也,故汗与血皆指坎言之。二居险中为汗,汗,心液也;三居险极为血,外伤也。后人因汗字又生出而不反之说,非此爻本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