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辅导会”由省工信厅融资处领导主讲,更加注重实际操作!
9月5日下午3点,腾讯会议准时开讲
2022年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辅导会
主办单位:
省工信厅融资处
会议时间
2022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会议方式:
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会议号: 346740468
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m/79FlfxE2h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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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王麓斐、樊丽琳
020-84353479/84355770
内容精要
今年是《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初次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为推进行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协会积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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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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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请按附件4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的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深圳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有关结果及时报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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