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买卖房产过户流程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合同2、准备初次付款,冻结3、评价公司评价(发行评价报告)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待银行审查5、网络签名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7、纳税收据8、银行解冻购房费用9、抵押登记10.房地产交接、自来水账户11、土地证明书检查文件(办理土地证明书)一次付款的取消3、4、9项第2项,准备购房费用。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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