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所学校,都会对所有教职员工进行评价,来确定评优评先、晋级及绩效等荣誉上和经济上的奖惩对象。
而这个评价办法,除了拿教师的教学成绩(即学生考试成绩)作主要依据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还没能找到其他更好的依据。
因此,学校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来确定教师的评优评先、晋级以及绩效等情况,应该是当前各地各类学校所普遍采用的办法,从这点来说,不应该也应该啦。
之所以有部分老师认为“用学生考试成绩来评价老师"不公平,一个重要理由是各位老师所教的学生素质不均等。不错,这点是衡量"用学生考试分数来评价老师"的评价制度公平公正与否的关键!
除此以外,这种评价制度公平公正与否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
这种评价制度必须是在期初之时就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行的,只要完全按制度办事,对事不对人,无论怎样,这制度就是公平公正的,是不容任何人临时更改和质疑的。
教学是一种很特殊的工作,很难找到一种完全公平公正的评价制度。本来,绝对公平,社会上是没有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