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在现代汉语中,“以”都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虚词,其用法非常灵活,它是从古代汉语发展到现代汉语最具典型意义的一个虚词。“以”作为一个常见虚词,其用法已经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有如下几种: 动词“以” “以”本来是动词。《说文解字》:“以(黢),用也”。与表示“止”的“巳(黟)”古字字形相反,意义相对,是“行”的意思。后吏变后加“人”成“以”。(详见《说文解字》及《说文解字注》)“以”在古汉语中作为动词的意义比较多,有以下几种用法: 作“用”讲。如: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宪问》) 作“根据”讲。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 作“涉及”、“牵扯”之义解。如:朕躬有罪,无以万夫。(《论语·尧日》) 4.作“率领”讲。如:(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5.作“认为”、“以为”讲,可以单用“以”,也可以使用“以为”或“以……为……”的格式。关于这一点,语法界一直存在争论,问题在于“以为”在具体文献中是作介词短语来理解还是直接看成一个动词比较恰当?两者之间存在演变关系,这点毋庸置疑,问题在于何时产生这样的演变,在具体文献中取哪一种解释更为恰当?关于这点,笔者认为应该理解为介词的省略式更为恰切,至少在先秦和比较古代的典籍里是这样的情况,毕竟古代汉语是以单音节为主的,至于之后如何发展成为一个凝固结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如:天下之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 再如:管仲富拟于宫室,有三归,反坫(din),齐人不以为侈。(《史记·管晏列传》) 又如: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有时,“以为”或者“以……为……”是“任命……为……”的意思。 如: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再如: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汉书·龚遂传》) 介词“以” 《马氏文通》指出:“‘以’,介字也,联缀实字也。而用法有二:一司名字者,一司散动字者。”(马建忠《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 2004 P26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马氏看来,介词是“以”最基本的用法之一。 1.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工具、方式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拿”、“凭”等。 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 再如: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左传·昭公三年》) 又如: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孟子·梁惠王上》) 2.介绍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或“把”。 如: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再如: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段太尉逸事状》) 3.介绍出动作行为形成的原因,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因”、“因为”、“由于”。 如:以约失之者鲜矣。(《论语·里仁》) 再如: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史。(《柳子厚墓志铭》) 4.介绍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如:韩说以太初三年为游击将军。《史记·卫青霍去病列传》) 再如: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柳子厚墓志铭》) 此处“以”表示时间,相当于“于”,是“在”的意思。 这种介宾结构,偶有倒置。 如:若晋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左传·僖公十五年》) 关于介词“以”还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宾语的位置。 其一是宾语为疑问代词“奚”、“何”或指示代词“是”等词时,常置于“以”前。 如: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孟子·万章下》) 再如:何以报德?(《论语·宪问》) 又如: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 其二是非疑问代词做宾语放在“以”之前。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可能是远古时代语法形式的残留。如: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孟子·滕文公上》) 关于“以”字词组与其修饰动词的前后位置关系问题,何乐士先生在其《〈左传〉中的介词“以”》一文中做了穷尽详实的论述,此问题并非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所以此不赘述。 二是“以”的宾语的省略。 《文通》指出:“其司散动字者,则必后乎其他动字,凡以言所向也。‘以’字间有可省者。”(同上p263)马氏认为,“以”字介散动字时,与其宾语构成的介词短语一定要位于其它动词之后用来表示前面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目的或达到的程度,这种情况下“以”字有时也可以省略。如:《孟子·万章上》:“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马氏分析到:“第一‘以’字司名字,解‘用’也。‘以伐虢’者,‘伐’外动字,‘虢’其止词,皆为‘以’字所司,今后乎‘假’字者,以言所为‘假道’也,即假道之初意也。此‘以’字以联先后动字之法,见于书者,所在皆是。”(P263) 关于这个问题,我比较同意“隐含空位”这种解释,即“以”后存在一个空位,代表“假道于虞”。再如: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羹,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内省略的是“羹”。 连词“以” 和“之”、“与”、“及”的不同,“以”是用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内部的连词。它所连接的两个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实现后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这种“以”字可能是由介词“以”衍化过来的。 如: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左传·僖公三十年》) 2.“以”字连接两个并列成分,相当于“而”,可译为“又”或“和”。 《文通》指出:“两静字义可分者,参“以’字以联之。”(P66)“关于“以”字连接两个形容词,马氏在这里的举例与前面“静字”章中的例子多有重复,他在“静字”章曾指出:“一 用‘而’,一用‘以’,则‘以而’两字可通用之明证。” 如: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 (《论语·为政》) 再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但是,这里的并列连词“以”又有一点要特别强调,其前后连接的成分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互换位置的,特别是凝固成“以及”以后,因为前后成分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重要的要先说。 如: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 3.用在因果关系复句中,引导原因状语从句,可译为“因为”、“由于”。 如: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再如:其子曰张挚,字长公,官至大夫,免。以不能取容当世,故终身不仕。(《史记·张释之列传》) 4.连接状语和谓语中心语,前一部分表示后面动作行为的方式或状态,可译为“来”、“去”。如: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论语·学而》) 再如: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论语·雍也》) 5.“以”字作为连词,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用法,是连接时间和方位,即合成方位词。“以”与“上”“下”“往”“来”与方向等字连用,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等,《文通》在“介字”章已有涉及,但他也没有明确说明“以”字是介字还是连字。现在语法界一般认为是划归为连词。 如: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 再如: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己。(《史记·货殖列传》) 介词“以”和连词“以”的辨析 1.“以”是介词时,它后面总要有一个名词或者名词性词组,组成介宾结构,来修饰动词谓语,而在宾语空位或者省略的情况下,其介宾关系的实质和特性应该是可以很明显就看出来的,否则不能草草地认定为介词。 2.“以”是连词时,它总要有连接的两个成分,后一部分往往是前一部分的目的和结果。 3.如果“以”后面紧接着上、下、往、来、内、外、东、西,南、北等方位词,它一定是连词。 4.当介词“以”的宾语省略时,往往与连词“以”不易区分。省略宾语的“以”后面往往紧接着的是动词而不是名词。遇到这种情况,就要看“以”前面的是否也是个动词,如果不是,就是介词;反之,就是连词。 如: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左传·宣公二年》)——介词 再如: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连词 5.从关系来看,介词“以”与它后面的名词、代词或词组组成介宾关系、而连词“以”则是用来连接词、词组和句子来表示某种逻辑关系。因此,只要我们弄通文意,了解了“以“所在语句的语法特征和逻辑关系,“以是介词还是连词就不难鉴别清楚了。 五.“以”字非常见用法补充 1.作名词。如:宋人执而问其以。(《列子·周穆王篇》)——宋人捉了他问他原因。 2.作代词。如:“且无梁孰与无河内急?”王曰:“梁急。”“无梁孰与无身急?”王曰:“身急。”曰:“以三急,身,上也;河内,其下也。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土,可乎?” (《战国策·魏策三》)此例中,“以”为代词,指代“梁”、“河内”、“身”这三者。 3.作程度副词,同“已”,译为“太”、“过”。 如:申包胥之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史记·伍自胥列传》)再如: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孟子·滕文公下》) 4.“以”作“于”用。 在中,这种“以”可以改成“于”。 如:众叛亲离,难以为济。(《左传·隐公二年》) 作介词,介绍论事标准,相当汉语作“以……论”或“论……” 如:以位,则子,君也;我,臣子,何敢与君友也?(《孟子·万章下》) 作时间副词,同“已”,表事情完成。 如:身已困穷,虽后悔之,尚将奚及?(《吕氏春秋·情欲篇》) 再如:吾闻天下五难、四不可,可明公皆以居之矣。(《晋书·齐王冏jiǒng传·孙惠上书》) 以上五例的五种用法,只是文献中偶见的,按照“例不十不立”的原则,并不能说明什么实质性的问题,笔者只是提出来,供大家参考和研究。 参考文献:王宁《古代汉语》 张之强《古代汉语》 何乐士《〈左传〉的介词“以”》 王景艳《论语》中“以”的用法滨州师专学报第20卷第3期 2004年9月 吴青从“以”的演化轨迹看汉语虚词的发展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3年4月 邓文琦杜季芳论《马氏文通》对“以”字的研究泰山学院学报 2004年9月 罗庆云《诗经》的介词“以”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5年3月 张家文古汉语介词“以’’支配成分的移位和省略古汉语研究 2001年第 4期 于智荣王恩建从古文献用例看辞书对“率领”义“以”字 (二)以 1、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手段。可译为“用”、“拿”。 “许子以斧甑爨,以铁耕乎?”——“以”相当于“用”、“拿”。 “以千金为鲁连寿。”——用千金来祝鲁连长寿。 2、引进动作行为连带的人。可译为“率领”。 “宫之奇以其族行。”——宫之奇率领他的家族离开了虞国。 “平明,汉军乃知之,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之。”——“以五千骑”即率领五千名骑兵。 (二)以 3、引进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标准等。可译为“凭着”、“依靠”、“按照”、“论”等。 “今以三寸舌为帝王师。”——“以三寸舌”即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以时”即按照季节时令。 “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以中郎将”即凭着中郎将的身份。 4、引进动作行为所处置或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 “此天以臣授陛下。”——“以臣”即“把臣”,意思是,这是老天爷把我授予陛下您的。 “秦不以城予赵,赵亦不予秦璧。”——“以城”即“把城”,秦不把城邑给予赵国。 (二)以 5、引进情况出现和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理由。可译为“因为”、“由于”。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君子不因为这个人的言谈好就推举他,也不因为这个人的品行不好就废弃他的好言论。 “田父绐dài曰:‘左。’左,乃陷大泽中。以故汉骑及之。”——“以故”即因为这个缘故。 6、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范围。可译为“在”。 “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彊壮出,及还,须发尽白。”——“以”表示时间。“以彊壮出”即在壮年时出使。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以”都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范围,相当于“在”。 (二)以 7、“以”构成的凝固结构“有以”、“无以”、“以故”、“以此”、“以是”、“是以”等用法。 “有以”、“无以”相当于“有东西(或办法)用来……”或“没有东西(或办法)用来……”。例如… “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意思是,没有办法养家。 “河曲智叟亡以应。”——“亡以”即“无以”,“亡以应”,即没有办法回答。 “吾必有以重报母。”——我一定有办法重重地报答您。 【“以”字的用法】 "以"是文言使用频率很商的一个虚词,仅诸葛亮《出师表》一文就有18处之多,表意复杂、现对其辨析如下。 一、作介词。"以"作介词是其最常见的用法,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凭借。可译为"用"、"拿"、"根据"等。 例如: ①不用.则以纸帖之。(《活扳》) ②今以蒋氏现之,犹信。((捕蛇者说)) 例①用"以"引进"帖"的工具"纸","以"译为"用"。例②介词"以"引进"观"的凭借"蒋氏"(的遭遇),可译为"根据"。() 2.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作"因为"、"由于"解释。 例如: 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者说))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岳阳楼记》) 例①"以"引进"存"的原因"捕蛇","以"译为"由于"。例2"喜"、"悲"的原因是"物"、"己","以"可译作"因为"。 3 .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 例如: ①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②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例①是"把大事寄托给我";例②"以"的宾语省略,可译为"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 二、作连词,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表示它后边的行为是它前边行为的目的或结果。表目的时,有点像现代汉语里意义很虚的"来"字;表结果时,有"以至"的意思。 例如, ①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②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例①"开张圣听"的目的是"光先帝遗德"。"以"可作"来";例②"妄自菲薄,引喻失义"的结果是"塞忠谏之路","以"译为"以至"。 三、作副词,同"己"。 例如: 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以"通"已",意即"已经"。"固以怪之"也即本来已经感到奇怪。 四、助词。和"上"、"下"、"东"、"西"、"往"、"来"等方位词连用,表示时间、方位、范围等,为现代汉语沿用,可以不译。 例如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 (〈出师表〉) 可译为:接受遗嘱以来.早早晚晚忧愁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