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因病住院可以享受的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
总的来说,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下的合规费用由个人完全自付,超出起付标准以上、低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费用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按我省现行的医保政策,参保人员住院享受得起付线、报销比例,支付限额分别如下!
(一)起付标准
2023年2月1日起,由个人完全负担得起付线二级及以下医院调低了,三级医院保持不变。
(二)统筹报销比例
符合条件足额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在职参保人员与退休人员有所区别:
注意
①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每减少一年,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
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经开通联网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未含大额医疗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
如果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还发生了其他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就医情况,如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这些费用的与住院一起,都包含在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里了。
举个例子
张小满是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参保人员,去年3月在二级医院看了一次普通门诊,按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发生合规医疗费用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元,余下费用250元,统筹基金报销60%即150元,个人自负100元。
同年8月,他因病在三级医院住院了,发生合规医疗费用8650元,年度起付线800元,扣除3月门诊已经由个人自付的50元,此次住院起付线个人只付800-50=750元。余下的合规费用7900(8650-750=7900)元,统筹基金报销7900*85%=6715(元),张小满个人自付7900*15%=1185(元)。
两次就医,共发生合规医疗费用8950元,年度起付线800元已经全部付完,小满进入统筹的合规费用8150元,统筹支付150+6715=6865(元),小满个人自负费用100+1185=1285(元)。
这种情况下,小满这个年度内如果再进行普通门诊或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就医,就不需要再支付年度起付标准了,合规医疗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