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京民事律师-解除非法同居能获得赔偿吗?
律师解答:
解除非法同居能获得赔偿吗
我和妻子结婚不到一年,结婚证到现在还没领,因吵了几次架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理由是我们性格不和,两地生活,还有说我脾气不好等等,当时我不同意,跟妻子商量了几次,但最终结果是妻子铁了心不和我过了,要求离婚。介于此情况我同意离婚,但要求她赔偿我结婚时所花的一些费用,我的这种要求合理吗如果上法院,我的要求能够得到支持吗
律师回复解答:
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承认婚姻关系。上法院只能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赔偿结婚的费用没有道理,但你可以要求返还索要的一部分财物。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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